摘要:如果规定法定婚龄男20女18,不知道这位学者有没有给孩子留下了正常的谈恋爱的时间。我被这位学者的建议吓到了,因为这个年龄很多人还在读书,忙着学业,他们自己还是孩子,生活都成问题,却要承担起结婚生子的任务,时刻准备着,为国家增加人口做贡献。

今天看到一个新闻,新闻上说,目前,婚姻家庭编草案二审稿中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有学者认为这个法定年龄偏高,应该适当降低,建议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学者说男20女18,身体发育基本成型,并能理解婚姻的社会意义和法律意义。降低法定结婚年龄,有利于促进人口数量的增长。

我被这位学者的建议吓到了,因为这个年龄很多人还在读书,忙着学业,他们自己还是孩子,生活都成问题,却要承担起结婚生子的任务,时刻准备着,为国家增加人口做贡献。

建议法定婚龄降至男20女18,那么青少年早恋是否属于正常的婚恋?

一段感情的成熟不是偶然的,是要进过一段时间的积累和考验的,先要从双方的好感开始,然后是朦朦胧胧的被吸引,再到产生爱的冲动,向对方表白,确定恋爱关系。从中经历了爱的甜蜜期,幸福期,磨合期,最后到成熟期就可以谈婚论嫁了。这个过程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尤其是青少年,因为是第一次爱恋,会有个害羞的过程,懵懵懂懂的爱意,会在心里纠结很长时间,影响了正常的学习。

在老师与家长眼里,18岁以下的青春期恋情都属于早恋,因为他们身体才刚刚发育完整,思想还很幼稚,对异性有着朦朦胧胧的吸引力,常常上课走神,想入非非,情绪波动很大,功课一落千丈,一般出现这种情况,家长与老师都是比较着急的。因为在初高中阶段正是最关键时刻,稍不慎重,大学梦就成泡影了。所以孩子早恋的代价太大了,几乎所有的家长都拒绝孩子早恋。

如果规定法定婚龄男20女18,不知道这位学者有没有给孩子留下了正常的谈恋爱的时间?如果给孩子留个两三年的恋爱期,那正好属于早恋阶段。这样算起来,早恋应该属于正常的婚恋了,让我们这些家长情何以堪?

建议法定婚龄降至男20女18,那么青少年早恋是否属于正常的婚恋?

学者还给出一个数据,1990年到2017年,平均初婚年龄从21·4提高到25·7,平均初孕年龄从23·4提高到26·8,学者说之所以会提高,是国家对晚婚晚孕鼓励的结果。可是我怎么觉得周围很多年近30的没结婚,是来自于高房价的压力,因为买不起房子所以不谈恋爱不结婚的人有很多啊。因为生孩子成本高,孩子的教育是个很大的问题,必须要有房子有社保才可以就读。因为各种压力,很多婚龄期的男女选择了不谈恋爱不结婚不生孩子。不是他们不想要幸福,是他们实在幸福不起,是一个时代的压力,给他们制造了悲哀。

所以这位学者为什么不介意降低房价,降低教育成本,给学生减负,缩短教育年限,可不可以小学读五年,初中读三年,高中读二年,这样18岁就可以谈恋爱了。

建议法定婚龄降至男20女18,那么青少年早恋是否属于正常的婚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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