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果規定法定婚齡男20女18,不知道這位學者有沒有給孩子留下了正常的談戀愛的時間。我被這位學者的建議嚇到了,因爲這個年齡很多人還在讀書,忙着學業,他們自己還是孩子,生活都成問題,卻要承擔起結婚生子的任務,時刻準備着,爲國家增加人口做貢獻。

今天看到一個新聞,新聞上說,目前,婚姻家庭編草案二審稿中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有學者認爲這個法定年齡偏高,應該適當降低,建議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週歲,女不得早於18週歲。學者說男20女18,身體發育基本成型,並能理解婚姻的社會意義和法律意義。降低法定結婚年齡,有利於促進人口數量的增長。

我被這位學者的建議嚇到了,因爲這個年齡很多人還在讀書,忙着學業,他們自己還是孩子,生活都成問題,卻要承擔起結婚生子的任務,時刻準備着,爲國家增加人口做貢獻。

建議法定婚齡降至男20女18,那麼青少年早戀是否屬於正常的婚戀?

一段感情的成熟不是偶然的,是要進過一段時間的積累和考驗的,先要從雙方的好感開始,然後是朦朦朧朧的被吸引,再到產生愛的衝動,向對方表白,確定戀愛關係。從中經歷了愛的甜蜜期,幸福期,磨合期,最後到成熟期就可以談婚論嫁了。這個過程需要很長一段時間,尤其是青少年,因爲是第一次愛戀,會有個害羞的過程,懵懵懂懂的愛意,會在心裏糾結很長時間,影響了正常的學習。

在老師與家長眼裏,18歲以下的青春期戀情都屬於早戀,因爲他們身體纔剛剛發育完整,思想還很幼稚,對異性有着朦朦朧朧的吸引力,常常上課走神,想入非非,情緒波動很大,功課一落千丈,一般出現這種情況,家長與老師都是比較着急的。因爲在初高中階段正是最關鍵時刻,稍不慎重,大學夢就成泡影了。所以孩子早戀的代價太大了,幾乎所有的家長都拒絕孩子早戀。

如果規定法定婚齡男20女18,不知道這位學者有沒有給孩子留下了正常的談戀愛的時間?如果給孩子留個兩三年的戀愛期,那正好屬於早戀階段。這樣算起來,早戀應該屬於正常的婚戀了,讓我們這些家長情何以堪?

建議法定婚齡降至男20女18,那麼青少年早戀是否屬於正常的婚戀?

學者還給出一個數據,1990年到2017年,平均初婚年齡從21·4提高到25·7,平均初孕年齡從23·4提高到26·8,學者說之所以會提高,是國家對晚婚晚孕鼓勵的結果。可是我怎麼覺得周圍很多年近30的沒結婚,是來自於高房價的壓力,因爲買不起房子所以不談戀愛不結婚的人有很多啊。因爲生孩子成本高,孩子的教育是個很大的問題,必須要有房子有社保纔可以就讀。因爲各種壓力,很多婚齡期的男女選擇了不談戀愛不結婚不生孩子。不是他們不想要幸福,是他們實在幸福不起,是一個時代的壓力,給他們製造了悲哀。

所以這位學者爲什麼不介意降低房價,降低教育成本,給學生減負,縮短教育年限,可不可以小學讀五年,初中讀三年,高中讀二年,這樣18歲就可以談戀愛了。

建議法定婚齡降至男20女18,那麼青少年早戀是否屬於正常的婚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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