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民生報道網訊 2019年3月3日14時許,尤明國、尤青等人以尤明國與田芳(文中均爲化名)有染爲由,到船山區永永興鎮另一村找田芳出氣(尤明國以前與田有過不正當關係,受家人所迫找田談一談解決此事,因田不接電話便懷恨在心),因田一家外出務工未找到人。後尤明國、尤青惱羞成怒遂在田家牆上用紅漆噴上"田小三賤人,破壞人家庭,不得好死,尤明國注"等字樣對田進行侮辱、誹謗。

發泄私恨 牆上噴字侮辱他人 遭拘留了!

據瞭解,違法嫌疑人尤明國,男,51歲,戶籍地四川省遂寧市船山區永興鎮。違法嫌疑人尤青,女,23歲,系尤明國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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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之規定,尤明國、尤青的行爲構成公然侮辱他人的違法行爲,公安機關對尤明國、尤青已作出分別行政拘留七日處罰。(船山公安永興派出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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