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潜江养狗“一族”:遛狗时千万别“溜”了文明
摘要:晚上7点半,南门河游园广场的热浪渐消,前来休闲的市民逐渐多了起来,这其中不乏遛狗的人群,记者发现,许多宠物狗都没有系狗绳,狗主人放任其随意跑动。另外,不少市民反映说,大多数狗主人因为没有采取防护措施,任由自己的宠物在公园里到处便尿,严重影响了市民休闲游玩。
公园本是市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
然而因为少数人的不文明行为
给城市和谐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随意遛狗就是其中之一
正在散步的市民
晚上7点半,南门河游园广场的热浪渐消,前来休闲的市民逐渐多了起来,这其中不乏遛狗的人群,记者发现,许多宠物狗都没有系狗绳,狗主人放任其随意跑动。
未拴绳的宠物狗
市民 关美娇
我们带小孩出来散步,看到没有拴绳的狗会很担心,万一被咬就麻烦了。
市民 贾晨洋
我认为遛狗最基本的就是拴绳,并且还应该让自己的狗保持在视线范围内。
另外,不少市民反映说,大多数狗主人因为没有采取防护措施,任由自己的宠物在公园里到处便尿,严重影响了市民休闲游玩。
另外,不少市民反映说,大多数狗主人因为没有采取防护措施,任由自己的宠物在公园里到处便尿,严重影响了市民休闲游玩。
市民 孙阿姨
每次我们出来锻炼,或者带着小孩出来玩,很容易踩到“地雷”,我觉得这个真该予以重视。
公园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不文明遛狗的现象非常普遍,但是因为没有相关条例作为依据,一直没办法管理,工作人员对不文明遛狗现象只能进行劝阻,效果并不明显。
潜江市南门河游园管理处副书记副主任 向宇
现在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养宠物狗成为了一种时尚。当我们对不文明遛狗现象进行劝阻的时候,很多人不配合。我认为文明遛狗应该成为一种素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另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对故意驱使动物伤人的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等刑事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明养狗、规范遛狗
不仅是对他人的尊重
也是个人素质的反映
作为宠物狗的主人
应该牵好狗绳,维护好公共环境
不要在遛狗的同时
也“遛”走了文明!
潜江广电全媒体记者/孙晓敏 朱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