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四川青神縣公安局發佈消息稱,此前於2017年9月23日在黑龍鎮新平村村委會跳廣場舞回家途中失蹤的邵某某(青神人,女,48歲)、2018年5月13日在青神縣竹藝大道路段夜跑失蹤的彭某(青神人,女,52歲)都已遇害,兇手陳某某於2018年6月22日抓獲。

青神縣公安局政治處陳警官7月3日稱,兇手陳某某今年47歲,是青神縣黑龍鎮人,此前曾因殺人被判刑,跳廣場舞后失蹤的邵女士、夜跑中失蹤的彭女士遭陳某某殺害後,埋在了同一個廢棄磚廠。目前,彭女士的遺體已在廢棄磚廠水塘邊挖出,邵女士的遺體因掩埋較深,需要在晴朗天氣動用挖掘機尋找。經審訊,犯罪嫌疑人陳某某交代了殺害兩名受害人的犯罪事實。

彭某夜跑失蹤四天後的5月17日,青神縣公安局發出懸賞通告。懸賞通告稱,警方對提供有價值線索的人員,將獎勵5000元,對提供線索直接破案的人員,將獎勵1萬元。

至於兇手陳某某的作案動機,陳警官對南都記者稱,還需要進一步審訊。

這樣惡性的殺人案件,根據現有的信息可以知道,犯罪嫌疑人陳某某可能將面臨的處罰一定不會輕。這兩起案件相隔將近一年,可以說犯罪嫌疑人陳某某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裏,連續殺害兩人,並且將其屍體掩埋在廢棄磚廠,其行爲已經符合罪行極其惡劣。還有,據陳警官介紹,犯罪嫌疑人陳某某此前就已經因殺人被判刑了,屬於有前科的人,其社會危害性極其嚴重,根據《刑法》規定,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總則部分對死刑的量刑介紹,罪行極其嚴重的,適用死刑。在這個案件中,陳某某的行爲完全符合罪行極其嚴重。極有可能適用死刑。

另外,其之前已經因殺人入獄,如果其構成累犯,更應當從重處罰,根據《刑法》六十五條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即使不符合累犯的規定,其罪行也完全符合罪行極其嚴重的情形,因此,最終很有可能被判處死刑。

現在公安機關正在調查其犯罪動機,其實,最後的結果可能與全國著名的“白銀殺人案”類似,兇手已經不是爲了殺人而殺人了,僅僅是過一段時間沒有殺人,心理會不舒服,可以說,這樣的人,心理已經完全扭曲,是一種病態的表現了,如果是這樣的話,其社會危害性可以說達到極點了,必須進行嚴厲的制裁。

還有,現在因爲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家對精神生活更加註重,越來越多的老年人或者是五十多歲的人,在傍晚喜歡廣場舞、跑步等娛樂健身活動,無論是城市還是農村,都存在這種現象。在這裏勸各位叔叔阿姨,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繁華的地方還可以,因爲人多,不會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但是在偏僻的地方,特別是農村,因爲可能幾個村共用一個廣場,大家要走幾里路去跳舞,這就加大了危險的發生,因爲,娛樂結束後,一般都很晚了,如果獨自一人回家,就會有很大的危險,所以,勸大家一定要結伴出行,或者是不要很晚回家,這樣就不會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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