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雲南省普洱市寧洱縣警方對外通報一起近期查獲的,利用非法持有的射釘槍,進行非法打獵的案件。查獲射釘槍7支,繳獲野豬製品10.4公斤,刑事拘留3名犯罪嫌疑人。

村民非法持槍狩獵 一頭野豬換來三年徒刑

7月24日,寧洱縣警方根據羣衆舉報線索,當場在普義鄉普治村村民李建某家中的冰櫃內查獲野豬製品10.4公斤。根據掌握的情況,民警將李建某及同村的黃忠某、李宗某等四人帶回審訊,四人交代查獲的野豬是7月14日用射釘槍打來的。

村民非法持槍狩獵 一頭野豬換來三年徒刑

爲了逃避打擊,幾人在打獵後把槍支藏匿在野外,並共同約定不向外人透露打獵的事實。7月24日和30日,民警根據嫌疑人交代,先後在普治村後山山林的一個石塊下和一個樹洞內查獲射釘槍7支。經過辨認,其中三支射釘槍爲7月14日參與打獵的李建某、李宗某、黃忠某所有,其餘4支暫無人認領。因爲涉嫌非法持有槍支及非法狩獵,李建某、李宗某、黃忠某三人目前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另外一名涉嫌參與非法打獵的嫌疑人被取保候審。公安機關目前正對剩下的4支射釘槍來源以及其餘幾名人員參與打獵的事實進行進一步調查。

村民非法持槍狩獵 一頭野豬換來三年徒刑

據寧洱縣森林公安局民警李金介紹,三名犯罪嫌疑人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涉嫌非法狩獵罪 ,該行爲將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警方提醒廣大市民要保護野生動物,禁止獵捕殺害野生動物的行爲,一經發現違法行爲,森林公安局將依法進行嚴厲打擊處理。(央視記者 李勁松 畢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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