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下会涉及到哪些政府性基金,有城市维护建议税(增值税7%)、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的2%)、水利基金(不含税收入千分之一)。

月销售额不到10万可免征附加税和水利基金,你用了吗?

有哪些是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税费呢?按现行规定,月销售额不到10万元的纳税人免征三种政府性基金,分别是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水利基金。

在日常的工作中有些财务人员可能对此项的政策把握的范围不是很清楚,而没有好好的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而导致了多缴税。

《政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议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月销售额不到10万可免征附加税和水利基金,你用了吗?

对以上文件给些享受的提示

一、免征的政府性基金仅指: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不包括城建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其他政府性基金;

月销售额不到10万可免征附加税和水利基金,你用了吗?

二、文件中提到的销售额或营业额是不含税销售额;

三、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是“按月”或“按季”享受。

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哪个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则哪个月免征政府性基金;哪个月不符合,则哪个月征缴政府性基金;

按季度申报的纳税人,哪个季度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则哪个季度免征政府性基金;哪个季度不符合,则哪个季度征缴政府性基金;

四、不仅增值税小规模人适用,一般纳税人也同样适用该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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