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就想寫一寫這方面的文字,但總是有一些顧忌。終於還是把不住大嘴,且就事論事說上一說。

很多人說:文明交通是城市的一張名片,是展現城市文明的窗口。其實這種說法早已成爲一種地地道道的輕描淡寫,無論是“名片”還是“窗口”說的不過是面子亮不亮堂、門面光不光鮮這些現象上的事。

事實上,日益嚴重的交通亂象遠不止是城市門面好不好看的問題,它早已經逐步蛻變成人們生命的殺手和財產的洗劫者。

此語決非危言聳聽,且聽俺娓娓道來。先說現象,至於那些諸如酒駕等正在整改並已取得顯著成效的問題,本人在此就不再贅述。

只說那些目前基本沒管或管不到的,且有對生命財產構成重大危害的事。現象之一是“特權車”。當然這裏指的不是某官員座駕或執法車輛,而是一些普通的社會服務車輛。

以前看過一個段子:曾經有一個女孩說她喜歡的男人是那種開車在路上大家都不敢靠近的那種,那樣的男人才霸氣。後來,她結婚了,如她所願,她老公是開灑水車的!

只是一個小幽默,不是要污辱偉大的環衛工人。下面說的事,也許不是普遍現象,但在一些縣城和一些小城市,灑水車紅燈不停,轉向燈不打,我行我素,後面人的一旦來不及剎車,同樣會車毀人亡。

不止如此,還包括垃圾運輸車、車隊大型運輸車、公交車等都有此現象。爲什麼?因爲他們或不掛車牌、或處罰打包等,擁有其它車輛沒有的“特權 ”。

現象之二是“三不管”車輛。包括兩輪、三輪、四輪的電動車和無牌無照與部分有牌有照的兩輪、三輪摩托車。其中,有牌有照大部分是交錢領證,和那些無牌無照基本無異,談不上遵守交通規則,就連什麼是交通規則都一無所知就駕車上路了。

例如隨意變道,他們哪會打轉向燈,連看反光鏡的意識都沒有,想變就變。還有闖紅燈、左轉逆行、直線逆行等等,要怎麼亂就能怎麼亂,令正常行駛者,防不勝防。偶有小怒,小罵幾句,還會被身邊搭乘者說成是路怒症,你說冤也不冤!

更有甚者,超載裝貨、人貨混裝、非法營運等大有人在,事故一出,常常就是一車數命,慘不忍睹。特別是那些電動車,上次有焦點訪談節目中言道,就連交警也不知道其到底是機動車還是人力車?說其是人力車,它走的是機動道,車重和車速都達到機動車標準;說其是機動車,卻又無法上機動牌。

對於管理者無法可依,執法無據。這事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了吧?這車也不是一輛幾輛吧?純粹一個無厘頭,這不成笑話了嗎?

現象之三是“行人”基本不受交通法規管制。一大拔人男的女的老的少的,低頭看手機的,耳機聽音樂的,無視前方打電話的等等,交通信號對他們根本無效。有的老爺爺老奶奶,推着小孫子、小孫女、小外孫、小外孫女,一個小四輪在前面“擋駕”,還一邊搭伴聊着天。看着都想抹眼淚,叫那在外拼死拼活賺錢的爹孃怎麼能放心得下哦!

如果哪個“背時貨”一時來不及,真的給撞上了,那不是天塌地陷、日月無光嗎?老少兩代人啊!有的人總認爲,反正行人不犯法,犯法也不受罰,壓死人是要賠錢的。也不想一想,人都死了,你還要錢有屁用啊?在地下人民幣你是用不着了,那邊用的是冥錢!索賠的人民幣是什麼人在花,你還管得着嗎?悲劇啊!

再說亂象的原因和責任。如此亂象到底要怪哪一方呢?首當其衝的還應該是交通部門。誠如前面所說的電動車管理問題,這也許不應該怪交警,因爲很多東西無法可依。

但還有很多問題與之有莫大的關係。諸如摩托車證照收錢放證,考試把關極不嚴格,後期管控也是蜻蜓點水,由於油水不足,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考駕證時刻意刁難,後面接着就來了“打水通關”的合作者,知法犯法;駕校違規,訓練時間嚴重不足,逼着學生提前上考場,交通部門視而不見,管理不到位;明知有法律漏洞卻不知道主動作爲積極解決,得過且過混日子……

二是責任在政府,政府宣傳引導和監督不力。一個部門的財力、物力、人力畢竟有限。政府要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加強宣傳教育,加強部門監督,鼓勵主流媒體和廣大人民羣衆一起監督。

三是部分羣衆自身修養缺失。老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老百姓作爲交通事故的受害者,要主動學習法律法規,主動遵紀守法,加強道德和法制修養,珍惜自己的生命和財產。

最後說說目前解決問題的方法。目前我國基本國策是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雖然筆者亦是身處江湖之遠,但還是要說,這事頂層設計沒有問題,而是在執行過程中出現了問題。

誠然,中華是禮儀之邦,道德是內在的力量,一言一行源於內在的修養。但文明習慣的養成,文明形象的樹立,還需下長久細緻的功夫。如果只是一羣人帶上紅袖章在交通路口勸導勸導就可以改變長期以來形成的陋習,那還要家庭、學校、媒體和廣大宣傳部門做什麼呢?

記得有一次在鄉間騎摩托車,遇到一羣放學的低年級小學生,多次鳴笛後仍不讓路,嘴上還說:你壓啊你壓啊,壓死了怕你不賠錢。這些是誰教出來的啊?想想都心痛!所以說教育要從家庭從學校從孩提時代抓起。交通知識的教育和普及要進社區、下農村、上課堂。不要怕苦怕累怕麻煩,要把基礎工作做紮實做長久。

同時應依託廣大媒體平臺,積極傳遞文明交通“正能量”,加大對各類車輛野蠻危險駕駛及交通隱患的曝光、警示,發動全社會共同監督、抵制包括行人在內的各類交通違法行爲。

財產固然是生外之物,倒也無所謂一些,但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是有時效性的,經不起太長的等待。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任何道德體系的建立和良好習慣的形成都在於教化,須要一個漫長的過程。但法治卻是可以而速效的,一經合理制定便能強制實施。

古語云:欲知平直,則必準繩;欲知方圓,則必規矩。快速糾正不文明行爲,不能只獎不罰,還需藉助制度之力,真正讓交通法律法規發揮效力。以法制的力量強制社會民衆共同遵守行爲準則。

文明交通是體現社會文明程度的“晴雨表”,更是廣大人民羣衆生命和財產的保障線。無論是行人還是駕駛員,都要將之內化於心,外化於行。

不點名不道姓,姑且說之。此文觀點乃筆者一管之見,不對之處,懇請方家批評指正!

文/偶爾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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