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文匯報報道,證監會繼續處罰機構監控缺失。證監昨公佈指,中銀國際證券在銷售投資產品的手法方面的內部系統和監控缺失,對其作出譴責及罰款1,000萬元。

  證監調查發現,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間,中銀國際證券在銷售和分銷的股票掛鉤票據、互惠基金、債券及累積持貨票據/累積沽貨票據時,沒有遵守有關客戶風險分析、產品盡職審查及合適性評估的多項監管規定,遂採取上述紀律行動。

  中銀國際證券已採取補救措施,加強其提供合理適當建議的框架;中銀國際證券與證監會合作解決其提出的關注事項;及中銀國際證券將實施加強投訴處理程序,以檢視該公司在銷售和分銷投資產品方面的客戶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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