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淇县一起瓜农西瓜被偷反要倒赔小偷300元的事件引起广泛关注。8月4日下午,鹤壁市公安局对此事再次进行通报称,宋某偷瓜构成盗窃行为,对其行拘3日;庞某制止违法侵害行为,不承担违反治安管理责任;淇县公安局北阳派出所处置本案过程中存执法过错,对相关民警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措施。

5日,南都记者联系上被偷瓜农庞先生,对于上述处理结果,其称“满意。现在民警一天巡逻七八趟,没人在附近偷瓜了。”

“拽倒小偷倒赔钱”瓜农称满意处理结果:民警现在一天巡逻七八趟

鹤壁市公安局8月3日晚间曾通报,针对公众关注的淇县公安局北阳派出所7月29日处置的一起盗窃西瓜的警情,鹤壁市公安局已启动执法监督程序,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据报道,淇县瓜农庞某家承包了200亩地种西瓜和玉米,经常有附近的人在瓜熟后前来偷瓜。7月29日,两名女子开着三轮车来偷西瓜,偷了八、九个西瓜,价值二十余元。庞某在与她们拉扯时,一女子的膝盖擦破流血并报了警。民警协调让庞某赔偿300元医药费,这让庞某十分委屈,称“以后偷瓜都不敢拦了”。

8月2日,淇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7月29日6时44分,淇县北阳镇枣生村村民宋某(女)与其女儿耿某骑电动车路过庞某的西瓜地时,宋某下地摘了八、九个西瓜,价值二十余元。当她与女儿骑电动自行车离开时,庞某追赶中拉拽电动车把,致使三人同时摔倒。耿某双膝盖擦伤,电动车车把摔坏。民警出警后进行了询问,因西瓜价值小,情节显著轻微,对宋某及其女儿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考虑到宋某及其女儿受伤,即进行了现场调解,庞某赔偿宋某伤情300元。

通报称,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淇县公安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在民警教育训诫下,宋某及其女儿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先,主动退还了300元,双方达成谅解。同时,派出所民警也帮助庞某采取了安全防范措施,设置目标语提醒劝诫随意摘瓜行为。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敖银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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