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淇縣一起瓜農西瓜被偷反要倒賠小偷300元的事件引起廣泛關注。8月4日下午,鶴壁市公安局對此事再次進行通報稱,宋某偷瓜構成盜竊行爲,對其行拘3日;龐某制止違法侵害行爲,不承擔違反治安管理責任;淇縣公安局北陽派出所處置本案過程中存執法過錯,對相關民警採取停止執行職務措施。

5日,南都記者聯繫上被偷瓜農龐先生,對於上述處理結果,其稱“滿意。現在民警一天巡邏七八趟,沒人在附近偷瓜了。”

“拽倒小偷倒賠錢”瓜農稱滿意處理結果:民警現在一天巡邏七八趟

鶴壁市公安局8月3日晚間曾通報,針對公衆關注的淇縣公安局北陽派出所7月29日處置的一起盜竊西瓜的警情,鶴壁市公安局已啓動執法監督程序,調查處理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佈。

據報道,淇縣瓜農龐某家承包了200畝地種西瓜和玉米,經常有附近的人在瓜熟後前來偷瓜。7月29日,兩名女子開着三輪車來偷西瓜,偷了八、九個西瓜,價值二十餘元。龐某在與她們拉扯時,一女子的膝蓋擦破流血並報了警。民警協調讓龐某賠償300元醫藥費,這讓龐某十分委屈,稱“以後偷瓜都不敢攔了”。

8月2日,淇縣公安局官方微博發佈通報稱,7月29日6時44分,淇縣北陽鎮棗生村村民宋某(女)與其女兒耿某騎電動車路過龐某的西瓜地時,宋某下地摘了八、九個西瓜,價值二十餘元。當她與女兒騎電動自行車離開時,龐某追趕中拉拽電動車把,致使三人同時摔倒。耿某雙膝蓋擦傷,電動車車把摔壞。民警出警後進行了詢問,因西瓜價值小,情節顯著輕微,對宋某及其女兒的行爲進行了批評教育。同時考慮到宋某及其女兒受傷,即進行了現場調解,龐某賠償宋某傷情300元。

通報稱,該事件經媒體報道後,淇縣公安局立即組織人員進行覈查,在民警教育訓誡下,宋某及其女兒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在先,主動退還了300元,雙方達成諒解。同時,派出所民警也幫助龐某採取了安全防範措施,設置目標語提醒勸誡隨意摘瓜行爲。

採寫:南都見習記者 敖銀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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