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相较已废止的2014版《干部任用条例》,此次新施行的版本作了一些内容的修改、调整,包括在“破格提拔”方面新增了一项限定。条例指出,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政治过硬、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政治过硬”成为了破格提拔干部的新增前置条件。

“治国之要,首在用人”,国家的有效治理,离不开大批德才兼备人才的培养选拔。尤其是当前,我们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需要全党旗帜鲜明讲政治、讲团结、讲忠诚、讲担当,需要建设一支政治过硬、堪当重任的优秀干部队伍。因此,把“政治过硬”作为选人用人、提拔干部的第一位要求,真正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培养出来、选用起来,是时代的需要,更是我们使命的需要。

一要精准考核,注重干部政治表现。一名领导干部,究竟是否主动担当作为,最重要的是内心深处是否有根深蒂固的政治意识。不仅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通过多种方式建立正向评价指标,同时也充分利用反向评价指标,设置科学高效的评价体系,让领导干部能够时刻感受到“监督之眼”,让干部政治表现的考察评价从无形变成有形。要采取家属谈话、社区征求意见、向知情人征询等方法,真实了解干部“八小时外”情况和群众认可度,真正了解干部的政治表现。

二要主动淬炼,提升干部政治能力。政治能力不是自然而然产生的,也不能自然而然始终保鲜,我们要引导党员干部主动接受党内政治生活淬炼,自觉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动真碰硬,使党员干部能经常检视、反省自己,不断克服缺点、解决问题、纠正错误;要大力弘扬对党忠诚老实的政治品格,不做两面派、不做“两面人”,使政治能力在良好的政治生态中淬炼、成长。

三要内外兼修,培养干部政治自律。习总书记曾说过:“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政治自律就是领导干部前进方向,一旦方向错了,失败也就不远了。对那些守纪律、讲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的干部,不仅要培养,还要委以重任;对那些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儿戏,我行我素、无所顾忌,违反“五个必须”要求、搞“七个有之”等活动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不但不能提拔还要严肃处理,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党员干部必须时刻强化政治担当,真正做到对党忠诚,严守底线,心存敬畏,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一种习惯、一种常态,做到政治自律。(穆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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