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 記者 陳超 田剛】英可瑞主要從事智能高頻開關電源及相關電力電子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具體產品主要包括電動汽車充電電源模塊及系統、電力操作電源模塊及系統以及其他電源產品,主要應用在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電力系統、通信系統、軌道交通等領域。

該公司於2017年11月上市,根據上市前發佈的財務數據顯示,2014年到2016年歸母淨利潤增速分別高達123.6%、189.72%和61.26%,妥妥的高成長性公司。但是自從上市之後,英可瑞的業績表現卻隨即變臉、利潤金額節節敗退,2017年和2018年的扣非後淨利潤同比增速分別爲-18.64%和-90.74%;根據該公司近日發佈的《2019年半年度業績預告》,今年上半年歸母淨利潤再次同比下降80%~90%,預計半年度淨利潤僅爲326.53萬元–653.07萬元,這也與該公司上市前的盈利能力表現存在巨大落差。

在半年度業績預告中,英可瑞將業績下滑歸咎於“汽車充電電源領域競爭加劇,毛利率下降,軌道交通變流器業務銷售規模下降”,以及“研發投入及管理費用相比去年同期增長較大”,但與英可瑞形成強烈對比的是,招股書中披露的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通合科技(300491)則發佈預告稱,2019年上半年淨利潤同比增長100%~130%。

其實,拋開行業景氣度的影響,英可瑞的業績變臉,與該公司自身的具體業務是密不可分的。

英可瑞在2018年11月22日發佈了《關於部分應收票據存在無法承兌風險的提示性公告》,披露公司在2017年9月與漳州市安順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漳州安順”) 簽訂了《買賣合同》,向漳州安順供應高壓直流汽車充電源模塊和模塊輸入輸出端子產品,涉及金額高達2385.34萬元;隨後在2018年5月16日,英可瑞收到漳州安順背書轉讓的商業承兌匯票,此項商業承兌匯票的付款人爲漳州市銘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漳州銘恆”)、出票日期爲2018年5月12日、到期日爲2018年11月11日。此票據經自然人陳建順先生同意,爲漳州安順進行擔保、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並出具書面《承諾書》。

然而,英可瑞在委託公司開戶行進行匯票託收進賬事宜卻並不順利,2018年11月21日被開戶行告知上述票據託收不成功。對此,英可瑞提示風險:“漳州銘恆不能按期履行向公司支付到期票據23853360元的付款義務,雖然擔保人對履約提供了相應的擔保,公司預計對漳州安順的應收票據23853360元仍然存在無法全額承兌的風險。”

與此同時,英可瑞在公告中還詳細披露此項商業票據的主要涉及主體:背書人漳州安順成立於2017年1月4日,法定代表人江進還,註冊資本爲6800萬元人民幣;出票人漳州銘恆成立於2007年3月7日,法定代表人楊鐘鳴,註冊資本爲3150萬元人民幣;擔保人陳建順,擔任富順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廣東雪萊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總裁職務。

上述事項,存在種種疑點:

1、漳州安順成立於2017年初,且根據《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該公司截止到2017年末的實繳資本尚不足1千萬元,英可瑞在上市前與這樣一家規模的新公司簽訂超過兩千萬元銷售合同,且在無任何預收賬款的條件下便支付相關商品並給予該客戶長達6個月的賬期,這是否合理?換言之,英可瑞是否在上市前通過突擊銷售抬高業績?

業績連續大幅變臉,英可瑞是不是造假上市?

2、從本次商業承兌匯票對應的商品銷售順序應當是“英可瑞-漳州安順-漳州銘恆”,據雪萊特發佈的公告信息披露,漳州銘恆是雪萊特及其子公司富順光電2017年度的第一大供應商,涉及採購金額及佔比顯著超過了其他供應商,也即雪萊特與漳州銘恆存在緊密的商業關係;在此基礎上,雪萊特董事、富順光電法人代表陳建順爲漳州銘恆對外開具商業承兌匯票提供擔保,是否屬於正常的商業行爲?

業績連續大幅變臉,英可瑞是不是造假上市?

3、根據漳州安順發布的工商註冊變更歷史,該公司在2017年12月之前、也即與英可瑞簽訂購銷合同時,法人代表爲自然人陳志明,且一直到2018年10月,陳志明還一直擔任着漳州安順的聯絡員。公開信息顯示,陳志明目前還是“福建元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以及“北京嘉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蘇州速仕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要股東。

業績連續大幅變臉,英可瑞是不是造假上市?

而在2016年8月,富順光電與南京榮悅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簽訂了金額爲1.05億元的銷售合同,南京榮悅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則是“蘇州速仕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子公司;2016年10月,富順光電與嘉旅(北京)新能源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簽訂了金額爲2.1億元的銷售合同,嘉旅(北京)新能源汽車租賃有限公司則是“北京嘉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母公司;2017年11月,富順光電與與福建元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簽署了1.5億元銷售合同。

也即由陳志明控制或存在重大關係的3家公司,均是富順光電的主要客戶,對富順光電及雪萊特的經營產生重大影響;而與此同時,由陳志明控制的漳州安順向英可瑞進行了大額採購且未付款,並由富順光電的實際控制人對此欠款進行擔保。

綜合上述信息,英可瑞向與富順光電存在緊密關係的漳州安順進行賒銷,並由富順光電實際控制人進行擔保,這是否合理?英可瑞與漳州安順的銷售關係是否是建立在真實業務基礎上的?

上市諸多疑點指向,英可瑞在上市前與自身資質條件並不好的漳州安順簽訂大額銷售合同,並接受商業承兌匯票的結算方式,而針對此匯票的擔保人又是與漳州安順存在種種關聯的關係人;事後來看,漳州安順無法償付商業承兌匯票,並給英可瑞造成了鉅額損失,併成爲英可瑞業績變臉的主要因素之一。這不得不令人懷疑,英可瑞在上市前突擊向這樣一家客戶進行銷售,並接受風險很大的結算方式,是否是該公司在上市前就爲日後業績變臉埋下的一顆“定時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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