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有个胡开明,‘开明’,但就是个‘胡’开明”。这是上世纪 60 年代初曾广为流传的一句话。据有关资料显示,它是毛泽东在 1962 年 8 月 9 日一次小组会议上讲的。说的是时任张家口地委第一书记的胡开明, 8 月 8 日“上书”毛泽东,力荐“三包到组”生产责任制。在刚刚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的时候,敢于进行这样的“上书”,需要极大的勇气。那么,事情的原委到底如何?本文整理了有关情况,以飨读者。

一、为解“粮荒”大胆推行生产责任制

胡开明“上书”虽发生于 1962 年 8 月,但诱因却是三年困难时期的极度粮荒。

1958 年至 1960 年的“大跃进”运动,背离了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给中国经济和社会生活带来了极其严重的恶果。最大问题是严重缺粮。一方面粮食连年大幅度减产,另一方面粮食的需求却因城镇人口的剧增而不断增加。为了维持城镇商品粮的供应,国家不断地向农村下达征购指标。由于连年征过头粮,许多省区农民的口粮也在急剧减少。由于严重缺粮,许多省份的农村普遍出现大量非正常死亡。

1958 年河北农业生产普遍获得大丰收,但来年春各地却出现严重的春荒。张家口地处塞外,自然条件本来贫瘠,春荒更加严重。全区缺粮的社队高达 70% 。饥饿使人们忘记了一切。蔚县西合营,春播时,前边播上种,后边就有人把种扒出来吃掉。生产队没办法,把种籽拌上毒药,并通告全体社员。可是饥饿难忍的群众对食物的需要大大超过了对毒药的恐惧,种籽照样被扒出来吃掉,只不过加了一道工序,就是把种籽先在土里边搓搓,再塞进嘴里。结果非正常死亡人数大大增加,活着的人甚至没有力气把死人从屋里抬出去。

为克服困难,以张家口市(地)委第一书记葛启为首的一批领导干部,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采取了一些生产责任制措施,并对“大跃进”提出了批评,但却被说成右倾。 1959 年庐山会议后, 9 月上旬中共河北省委一届八次全会点名批判葛启并将其撤职。抗战胜利后曾在察哈尔省(首府张家口)工作多年、熟悉张家口地区情况的胡开明,时任河北省副省长,受省委派遣,带领工作组到张家口组织召开地委扩大会议,传达省委决议,开展反右斗争。在此期间,他主动请缨到张家口工作。 12 月 11 日,中共中央批准胡开明任中共张家口市委第一书记。

◆1953年任河北省委工业部长时的胡开明。

胡开明上任后便一头扎向农村,深入实际了解灾情。他发现全区农民群众的缺粮状况远比想象或听到的严重,而造成缺粮的原因与高指标、浮夸干系极大。进而发现,把葛启等一批市、县领导干部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是错误的,于是,胡开明断然决定停止反右倾,解放干部,集中精力领导群众渡荒。在此过程中,他大胆地从改革农村生产关系和经营管理体制上进行探索,留下几个“大手笔”。比如:划小人民公社。胡开明认为,人民公社“规模过大”,生产关系“搞过了头”。 1962 年 6 月他起草了给河北省委的报告《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体制和设区的请示》,提出:“一个几百户的大村,可以单独办一个公社;居住分散的地方,可以以原来的行政村为单位办一个公社;一般的是把原来的大队改为公社。这些公社,原则上都实行两级所有,两级管理。”省委第一书记林铁点头后,在沽源县搞了试点,将原有的 19 个公社划分成 180 个“小社”。实际上是将人民公社恢复到原有的高级社。

与此相联系,胡开明又认为,实行公社化,以公社、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超过了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群众的觉悟水平,挫伤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主张把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当时有的地方称生产小队,相当于合作化时期的初级社),并在万全县郭磊庄大队搞了试点。这一试点经验,为中央决策提供了现实依据。 1961 年 9 月 26 日,第二次庐山会议后,毛泽东北上返京途经邯郸,听取河北省关于核算单位下放问题的汇报时,在张家口地委关于郭磊庄大队试点材料上批示:“中央政治局:这个材料请你们看看,我认为基本核算单位还是下放到生产队好。请你们讨论决定。” 9 月 29 日,毛泽东将这次谈话的记录转送给政治局常委其他同志时,又写道:“我的意见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即基本核算单位是小队而不是大队。” 10 月 7 日,中央作出《关于农村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给各中央局、各省市区党委的指示》,并将张家口地委关于郭磊庄的报告材料列为附件一同下发。这时,张家口全区已有 2278 个生产大队实行了核算单位下放,占总数的 59.6% 。当时,正在南方养病的河北省委第一书记林铁打电话说:“开明同志,毛主席说了,基本核算单位还是改在小队上好。这件事你是有大功劳的呀!”

在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后,胡开明觉得还不够,还需要往后退,一直“退到生产力这双脚与生产关系这双鞋适合为止”。据此,在总结群众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胡开明在张家口地区推行了“三包到组”等农业生产责任制。

当时,为了渡过难关,全国各地许多农村都在探索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其中包括包产到户、分田到户责任制。有资料显示,到 1962 年 7 月,全国已有不止 20% 的农村实行了各种形式的“包产到户”。对于包产到户,当时胡开明心态比较复杂,并不完全赞同。 1961 年 8 月,市委农村工作部负责人曾给他写信,要求实行包产到户,他觉得这个做法有问题,没有立即答应。后来市委农村工作部当面要求搞试点时,才同意先在郊区永丰堡大队搞试验。随后即向省委第二书记刘子厚请示,受到批评。刘子厚说:“单干,中国已经试验几千年了,还用得着试验吗?”因此,这一试验未搞下去。 1962 年 6 月原张家口地委第一书记葛启甄别平反,恢复原职后,提出“定产到地,责任到人,完成任务,其余归己”的大包干生产责任制(实际是包产到户)并要在全区推广。即将离开张家口回省任职的胡开明明确表示:“‘包产到户’作为生产、经营的一种辅助方式是有好处的,但最好不要推广。”

胡开明赞同刘少奇说的:“不建立责任制,农活的质量提不高;而不联系产量,责任制建立不起来;可是一联系产量,又容易搞成包产到户。”他要寻找既是联系产量的责任制,又不是包产到户的形式。 1962 年 5 月上旬,他听说张家口市郊区孤石大队实行“三包到组”责任制,效果很好。其做法是:(一)由社员自愿结合组成一个六、七、八户或六、七、八个劳动力的生产组,在一般情况下长期不变;(二)生产队把全部土地都分到生产组,耕畜、农具也尽可能分到生产组使用,在一般情况下长期不变;(三)根据土地好坏,首先进行土地分等,评出常年每亩产量数、用工数和投资数,然后计算出全组的土地总产量、总用工和总投资数,签订“三包”合同,认真执行;(四)到了秋后,包产以内的全部产量,由生产组交生产队统一分配,包产以外的超产部分,完全归生产组按劳分配。胡开明认为这一做法既联系产量,调动了积极性,又没有包产到户。于是,在河北省委 5 月会议上提出,“新的生产管理形式已经被农民创造出来了,这就是包产到组,其核心是建立生产责任制。”会后胡开明又专门到孤石调研。他看到菜地包到组的,由于社员们出工早了,收工晚了,干活细了,上粪多了,蔬菜长得特别好,进一步肯定:“三包到组”是个好形式。第一是户数少,与社员的利益更直接,因而更关心集体;第二是大家心投意合,便于互相谅解,互相监督,自觉劳动;第三是劳力好支配,农活好安排;第四是干部参加劳动多了,减少了误工补贴。这个办法,比起生产队核算来,鞋码起码又小了两号,建议张家口地委在全区推广。

二、“上书”毛泽东保荐“三包到组”责任制

认准了“三包到组”责任制的种种好处,并立足当时我国农业机械化的程度还很低,农业生产基本上还是手工操作的实际,胡开明认为应在全国普遍推广这一责任制。 1962 年暑期,中央要在北戴河召开工作会议,华北局决定先召开一次农村工作座谈会,为中央会议搜集情况、提供资料。为此,华北局第三书记李立三找到河北省委第一书记林铁,要河北从南部和北部各派一个地区代表参加座谈会。林铁想,胡开明虽已离开张家口,但对农村政策有研究,遂决定由他代表北部地区出席座谈会。就在这次座谈会上,胡开明提出《关于推行“三包到组”的生产责任制的建议》。

胡开明这样做是有思想准备的。会前他就听说,对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中央领导层有分歧。事实上,当时,无论是中央,还是各中央局、省委,对责任制反对怀疑的多,支持赞同的少。 1961 年底,毛泽东对曾表态支持过的安徽省“责任田”(实际是“包产到户”)提出“生产开始恢复了,是否把责任田办法变过来”的意见,明显不同意再继续搞“责任田”。在明知多数人不赞同的情况下,还下决心把调查报告拿出来,用胡开明的话说,就是为了说服更多的同志,以推动和促进生产责任制的实行和进一步纠正党在农村工作上的“左”倾错误。

同时,胡开明还考虑到,建国以来,毛泽东一直很重视农村工作,重视农业的发展,在实践中不断调整着农村政策。比如,对农村基本核算单位放在小队好的郭磊庄的报告,毛泽东批示作为中央文件的附件下发了,改变了他原来主张“一大二公”的看法;对公共食堂,原来他主张整顿和大办,后来,经过调查研究,也下发文件解散了。所以,胡开明抱定一个信念:一定要直接向毛主席提出建议,获得毛主席的支持,使“三包到组”责任制能广泛推行。

对胡开明的这些想法,张家口地委农工部的有关同志曾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建议他打消向毛泽东直接“上书”的念头,没能说服他;二是建议他把“三包到组”改成“三定到组”,因“包”字太敏感,已经批了多少年了。但他说:“包就是包,上书就是要一目了然,旗帜鲜明。”三是建议他把报告里“不要歧视包产到户的社员,对他们要满腔热情”一句话删掉,他说:“删不得,这里不亮明观点哪行啊?”

7 月 30 日,胡开明在华北局农村工作座谈会上,作了关于建议推行“三包到组”生产责任制的发言。会后,会议秘书处作为大会简报印发,同时转报中央。胡开明在发言中详细阐明了“三包到组”生产责任制的具体内容及其“七大好处”,回答了人们对这一责任制的疑问,还比较了它与包工到组、到户或包产到户的优劣。

◆胡开明写给毛泽东的建议书。

8 月 8 日,胡开明写了一封信,连同推行“三包到组”生产责任制的建议复印件,通过省委第一书记林铁的秘书转中央办公厅送毛泽东。信中写到:“关于如何巩固集体经济、加速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问题,我于七月三十日华北局的农业工作座谈会上,作了一个发言,提出推行‘三包到组’的生产责任制的建议。发言稿已由华北局抄送中央一份。现在我又把它打印了一下。特再送您一份,请予抽空审阅为盼!” 8 月 16 日,毛泽东在信上批示:“印发各同志讨论。”该《建议》即被作为中央工作会议文件下发。

从毛泽东的简短批示,看不出对胡开明“上书”的态度。但随后发生的一切表明,“上书”没有得到毛泽东的肯定,而且给胡开明带来了一连串灾难。

据胡开明自己的回忆和一些材料(包括 1962 年 8 月 9 日毛泽东在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中心小组会议上的讲话)显示,毛泽东在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期间点了胡开明的名,说:“河北胡开明,有这么一个人,‘开明’,但就是个‘胡’开明,是个副省长。听了批评‘一片黑暗’的论调的传达,感到压力,你压了我那么久,从 1960 年以来讲两年多了,我也可以反压你一下。”原话是否这样讲的尚可质疑。但点名似乎确凿。因为,自此以后,胡开明便被责令检讨,受批判,坐冷板凳,且批判逐渐升级。 1963 年 1 月 5 日,河北省委将关于胡开明问题的报告及其检查上报中央和华北局时还认为,胡开明犯有方向性错误,但基本上属于认识问题,工作上尚未造成严重损失。而在 1964 年后性质完全变了,先是被打成“胡、葛(启)、解(峰)反党集团”,后扩大成“胡、葛、解、张(何明)、王(云)、马(哲生)反党阴谋集团”。从此,这一冤案延续十几年,株连到张家口地区众多干部群众。

至于毛泽东的后半句话,言词比较飘忽,对象不大确定。因为胡开明显然没有“压”主席的能力。有人猜测可能是主席借胡开明之名做文章,意有所指。既然“胡开明”这个名字能被拿来做文章,别人也可以借力使力。这样,就比较容易解释胡开明在北戴河“上书”后的一连串遭遇了。另外,当时,胡开明也感到“上书”后不几天,“座谈会的风向转了”,一些原来支持他意见的同志转了弯,对生产责任制基本上是一片否定之声。所以,从当时的大环境看,胡开明上书的举动无异于政治生命的“自杀”。作家老鬼在《母亲杨沫· 26 ·为胡开明大呼喊》中写到:“多年后,有人问胡开明为什么给毛主席写信?他说:‘人命关天,顾不得了。’”

客观地说,“上书”未被肯定,反被点了名,主要是与毛泽东当时的想法有很大差距。对毛泽东来说,不论实行包工到组,还是包工到户、到人,都可以接受,并且认为这是一种进步的经营管理方法。但是,一联系到产量,即一搞包产到户,就认为是资本主义道路,是一条危险的道路。他坚持认为,包产到户就是“单干”。从理论上说,只有搞社会主义的大农业,搞集体经济,农业才有出路,农民才会富裕。我们是共产党,只能朝着这个方向走,否则就是搞修正主义。从实践上说,发展农业生产,靠单干是不行的。从单干的前景上看,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出现阶级分化,一方面是三分之一的富裕农民更加富裕,其中有共产党的支部书记贪污多占、讨小老婆、放高利贷、买地;另一方面是贫苦农民破产。进而将其上升到阶级斗争的高度,把提倡包产到户定性为“单干风”,认为是企图离开社会主义道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问题,是两条道路的斗争。而偏偏,刘少奇、周恩来、陈云、邓小平等多位中央领导人,当时都主张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这让毛泽东感受到“强烈冲击”,批评的言词更趋激烈,态度更加鲜明。所以,在 1962 年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前、会议期间及会后不久召开的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东一直在讲这个问题,并点名批评陈云、邓子恢、田家英等极力主张包产到户的代表,批评所谓的“单干风”。

◆1963年,胡开明、李克林夫妇在北京颐和园合影。

在这种情况下,胡开明“上书”保荐“三包到组”责任制,结局可想而知。虽然他一再强调“三包到组”不同于包产到户。在《关于推行“三包到组”的生产责任制的建议》中,胡开明更是用大段篇幅陈述了他对包产到户的看法,指出:包产到户“在经营方式上是单干的,这就否定了组织起来的优越性”。“在个体经济的时候,党中央和毛主席都号召农民组织起来;现在已经公社化了,我们为什么还要领导群众去单干呢?”但同时,胡开明并不一概否认包产到户。他认为,引导农民走集体道路,必须采取“说服教育和典型示范”的办法,“在一些落后队里,实行包产到户,生产很可能比现在搞得好。”因此“经过工作,如果社员还是非要包产到户不可,我们也不能硬顶或硬纠。因为那样办,他们就会躺倒不干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好允许群众实行包产到户”。

另外,不管胡开明怎样解释“三包到组”基本核算单位仍是生产队而非生产组,更不是农户,因此不同于包产到户。但“三包”中的一大“包”就是“包产”,包产以内的全部产量交生产队统一分配,包产以外的超产部分,完全归生产组按劳分配,这就触犯了毛主席反对联系产量的责任制的“禁区”。

凡此种种,胡开明此时“上书”,终归不得“正果”。

难能可贵的是,在此情况下,胡开明仍不退缩,没有随大流赶快转向,而是继续反映情况。 8 月 18 日,他又写了一封信,并附上与跟随他工作多年的秘书曲维镇调查研究后写成的《关于农村口粮分配办法的意见》,呈报毛泽东。《意见》的中心思想是:在生产资料都归公之后,在大家口粮分配水平都很低的情况下,一味强调按劳分配是不行的。他比较分析了中央提出的“按劳分配”办法,河北省“按劳分配加照顾粮”办法,张家口地区 1961 年大部分生产队执行“基本口粮和按劳动工分分配相结合”办法、少部分生产队执行“按劳动工分分配加照顾”办法、 1962 年绝大多数队实行了“两结合”办法的实践,认为实行“基本口粮和按劳动工分分配相结合”的办法,和邓子恢主张实行“基本口粮、按劳分配和照顾粮三结合”的办法,是当前解决农村社员口粮分配问题的最佳办法。据河北省委第二书记刘子厚说,北戴河会议结束时,毛泽东对他讲:“看来口粮问题,不要强调按劳分配了,否则会打击农村‘四属户’(军、烈、工、干家属户)。”中央档案馆保存着胡开明给毛泽东的这份报告,信笺上签有“已送阅”的戳记,证明第二份“上书”毛泽东看过,而且基本采纳了胡开明的意见。

三、三中全会后力推农业生产责任制

虽然保荐“三包到组”责任制未达目的,但胡开明在张家口任内对探索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贡献不可抹杀。说到此,“上书”一事当该结束。但胡开明就是胡开明,十多年后,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下,胡开明再次因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而在历史上留下重重的一笔。只是,这一次是在安徽而非河北,这次推行的不是“三包到组”而是他当年不主张推广的“包产到户”。

1978 年 7 月 11 日,根据中央决定,胡开明离开战斗工作了几十年的河北,前往安徽,任省委常委、省革委会副主任(副省长)兼省委农委第二书记(万里兼任第一书记)。这一年,安徽省遭到百年不遇的大旱。在研究渡荒会议上,胡开明发言:“大面积的秋种看来已难实现,随之而来的将是大片土地抛荒,明年生活指望啥?农民很穷,别说没有那么多的救济粮,即使有,他们又哪有钱去买?土地是集体的,更是农民的,与其荒在那里,何不借给他们去种?”胡开明的讲话赢得一片赞同声,万里也表示同意。会上立即形成决议:为保命,借给每个农民三分地种。开荒垫洼而成的土地,则谁种谁收谁有。胡开明深知,让借地三分,到下面时就有可能借地三亩,允许“三定”的生产责任制,推行的结果也许就是定任务到人。

◆胡开明

果然,地处合肥郊县肥西的山南区黄花大队,在区委主要领导的支持下实行了“包产到户”。胡开明到那里为惴惴不安的干部群众打气。他引用毛泽东革命的目的就是解放生产力的话指出,来自于群众的农业上的种种责任制形式,只要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增加了社会财富,改善了人民生活,就是标准,就是目的。他又到凤阳小岗村,听了该村秘密“包产到户”的经过。当县委书记陈庭元向他试探:“如果指责小岗村是搞资本主义复辟,又怎么能洗刷得清”时,他说:“且不说这算不算资本主义,退一万步讲,即使一个生产队在搞资本主义,又怕它什么?不就区区一个队吗?我看呐,就让小岗村走下去,看它到底有多大能耐,能把社会主义搞垮?”

当时,围绕生产责任制,尤其是包产到户责任制的争论上至中央下至基层还是很激烈的。胡开明一方面态度鲜明,坚决支持各种生产责任制。另一方面带领有关人员,深入肥西、凤阳调查研究,撰写了《用凤阳、肥西的事实回答八个问题》一文。这八个问题是: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是不是“分田单干”;包产或包干到户后,集体经济是发展了还是削弱了;包产或包干到户后,对国家的贡献大了还是小了;包产或包干到户后,社队企业是发展了还是倒退了;包产或包干到户后,农业机械化是不是受到阻碍了;包产或包干到户后,科学种田是削弱了还是增强了;包产或包干到户后,是否会出现军烈属、五保户没人管,甚至会出现“两极分化”;包产或包干到户后,多种经营是否没有办法搞?文章在安徽省电台公开播出后,引起很大反响。

1980 年 5 月 31 日,邓小平在同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正式表态:“农业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大。安徽肥西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包产到户,增产幅度很大。‘凤阳花鼓’中唱的那个凤阳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大包干,也是一年翻了身,改变面貌。”9月,中央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几个问题》的文件(即中发 1980 年 75 号文件),对包产到户的性质作出了新的解释:“在生产队领导下实行的包产到户是依存于社会主义经济,而不会脱离社会主义轨道的,没有什么复辟资本主义危险。”

在此期间, 7 月 13 日,河北省委作出《关于为胡开明、葛启、解峰等同志平反的决定》。由于上书保荐“三包到组”责任制而蒙冤十多年的胡开明,终于被彻底平反,恢复名誉。

1982 年 10 月 26 日至 29 日,胡耀邦在安徽视察时说:“在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上,从历史情况来看, 1960 年以后,在党内有相当多的一部分同志在这个问题上是先知先觉者,当时就主张要改革 1956 年农业长期推行的方法,少奇同志也好,小平同志也好,邓子恢同志也好,曾希圣同志也好,还有在座的胡开明同志也好,还有陶铸同志。”

三年困难时期,张家口地区的人民群众,由于胡开明等一批坚持实事求是,敢于为民请命的“官员”,尊重群众实践,推行生产责任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天灾人祸造成的损失,并为中央某些农村政策的调整提供了现实依据。十多年后,中国改革开放的脚步因安徽凤阳小岗村 18 名农民按下手印、立下生死状实行“包产到户”责任制,而迈开了决定性的第一步,身兼省委农委第二书记的胡开明仍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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