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进一步改善平乐县同安镇圩镇街道交通秩序,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保障群众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平乐县同安镇圩镇部分街道停车秩序实行严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本通告自2019年8月18日开始执行。

关于对平乐县同安镇圩镇街道停车秩序实行严管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平乐县同安镇圩镇街道交通秩序,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保障群众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平乐县同安镇圩镇部分街道停车秩序实行严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实行严管的街道:同安派出所路口—同安政府路口—同安卫生院路口—同安烟草站路段;大理村路口—农贸市场路段以及街道内严令禁停的路段。

(2)在实行严管的街道除停车泊位外,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停车泊位严禁停放中型以上货运车辆)。

(3)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19年8月18日开始执行。

特此通告

平乐县公安局

2019年8月6日

关于对平乐县同安镇圩镇街道停车秩序实行严管的通告关于对平乐县同安镇圩镇街道停车秩序实行严管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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