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济南市历城区检察院将本案逐级上报至山东省检察院,在省、市检察院的指导下,对案件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论证,并召开检委会讨论研究,最终认定凡凡等人的行为系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对凡凡等人做出不起诉处理。案发时,小强敲砸他人家大门滋事在先,随后无故殴打凡凡的父亲、打砸车辆,并持砖块殴打欲制止他的凡凡,充分证实了小强的不法侵害行为是正在进行的。

2018年正月初一,小强手持铁棍无故敲打他人家的大门撒泼。此时凡凡的父亲恰巧从旁边经过,小强冲上前用铁棍殴打凡凡的父亲。凡凡父亲被打伤跑回家躲避,小强手持铁棍紧紧跟随并在其家门口威胁、谩骂。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检察院对一起正当防卫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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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凡闻讯匆忙返回家中,路上正好碰上小强,二人发生争执。周围村民见状上前劝解,经过大家劝解二人各自回家。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检察院对一起正当防卫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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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小强又冲到凡凡家门口,再次对凡凡一家进行辱骂,并随手捡起砖块想砸凡凡家的车。凡凡从家中冲出与小强对峙,围观群众纷纷上前劝解,凡父也拉着凡凡往家走。可小强却挣脱众人,拿砖块把凡凡家汽车后挡风玻璃和右后门玻璃砸碎。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检察院对一起正当防卫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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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凡顺手拿起了墙角的木棍欲制止还在继续砸车的小强,围观的其他5名群众共同协助凡凡控制小强。小强挥舞砖块进行反抗。凡凡等6人为控制住小强,持木棍、梧桐树枝或赤手空拳对小强进行攻击并将其制服;可刚刚放松对小强的控制,小强又欲捡地上的砖块回击,情急之下凡凡捡起先前扔掉的木棍击中了小强右侧胸腹部。

事后,凡凡等人主动拨打报警电话,并在现场等候公安机关处理。经法医鉴定,小强轻伤一级。案发后,凡凡赔偿小强医药费2000元,并主动交到公安机关赔偿金20000元。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检察院对一起正当防卫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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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将该案以故意伤害罪移送济南市历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济南市历城区检察院认定凡凡等6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检察院对一起正当防卫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检察院对一起正当防卫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多次赶赴案发地点,深入走访排查,了解案发起因及经过,重新找寻证人并形成笔录,复核证据。并在调查中发现小强平日在村子里劣迹斑斑,整日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骚扰村民,村民们都敢怒不敢言。

案发时,小强敲砸他人家大门滋事在先,随后无故殴打凡凡的父亲、打砸车辆,并持砖块殴打欲制止他的凡凡,充分证实了小强的不法侵害行为是正在进行的。案发前小强的一系列的非法行为和社会表现,也侧面证明了案件发生时正当防卫的紧迫性和防卫的强度适当。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检察院对一起正当防卫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济南市历城区检察院将本案逐级上报至山东省检察院,在省、市检察院的指导下,对案件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论证,并召开检委会讨论研究,最终认定凡凡等人的行为系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对凡凡等人做出不起诉处理。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检察院对一起正当防卫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指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正当防卫制度是一项体现现代法治文明水平的标志性制度,它不是“以暴制暴”,而是“以正对不正”,是法律鼓励和保护的正当合法行为。法律不仅要惩治邪恶,更要保护善良,鼓励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及时制止不法侵害,有效维护合法权益,彰显“正义不向非正义低头”的价值取向。

文字丨李鲁平

制图丨刘懿颉

来源丨济南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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