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濟南市歷城區檢察院將本案逐級上報至山東省檢察院,在省、市檢察院的指導下,對案件涉及的法律適用問題進行了充分的研究和論證,並召開檢委會討論研究,最終認定凡凡等人的行爲系正當防衛,不構成犯罪,對凡凡等人做出不起訴處理。案發時,小強敲砸他人家大門滋事在先,隨後無故毆打凡凡的父親、打砸車輛,並持磚塊毆打欲制止他的凡凡,充分證實了小強的不法侵害行爲是正在進行的。

2018年正月初一,小強手持鐵棍無故敲打他人家的大門撒潑。此時凡凡的父親恰巧從旁邊經過,小強衝上前用鐵棍毆打凡凡的父親。凡凡父親被打傷跑回家躲避,小強手持鐵棍緊緊跟隨並在其家門口威脅、謾罵。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檢察院對一起正當防衛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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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凡聞訊匆忙返回家中,路上正好碰上小強,二人發生爭執。周圍村民見狀上前勸解,經過大家勸解二人各自回家。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檢察院對一起正當防衛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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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小強又衝到凡凡家門口,再次對凡凡一家進行辱罵,並隨手撿起磚塊想砸凡凡家的車。凡凡從家中衝出與小強對峙,圍觀羣衆紛紛上前勸解,凡父也拉着凡凡往家走。可小強卻掙脫衆人,拿磚塊把凡凡家汽車後擋風玻璃和右後門玻璃砸碎。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檢察院對一起正當防衛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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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凡順手拿起了牆角的木棍欲制止還在繼續砸車的小強,圍觀的其他5名羣衆共同協助凡凡控制小強。小強揮舞磚塊進行反抗。凡凡等6人爲控制住小強,持木棍、梧桐樹枝或赤手空拳對小強進行攻擊並將其制服;可剛剛放鬆對小強的控制,小強又欲撿地上的磚塊回擊,情急之下凡凡撿起先前扔掉的木棍擊中了小強右側胸腹部。

事後,凡凡等人主動撥打報警電話,並在現場等候公安機關處理。經法醫鑑定,小強輕傷一級。案發後,凡凡賠償小強醫藥費2000元,並主動交到公安機關賠償金20000元。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檢察院對一起正當防衛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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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將該案以故意傷害罪移送濟南市歷城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濟南市歷城區檢察院認定凡凡等6人的行爲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依法作出了不起訴決定。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檢察院對一起正當防衛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法不能向不法讓步——檢察院對一起正當防衛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

檢察官多次趕赴案發地點,深入走訪排查,瞭解案發起因及經過,重新找尋證人並形成筆錄,複覈證據。並在調查中發現小強平日在村子裏劣跡斑斑,整日無事生非,隨意毆打他人,騷擾村民,村民們都敢怒不敢言。

案發時,小強敲砸他人家大門滋事在先,隨後無故毆打凡凡的父親、打砸車輛,並持磚塊毆打欲制止他的凡凡,充分證實了小強的不法侵害行爲是正在進行的。案發前小強的一系列的非法行爲和社會表現,也側面證明了案件發生時正當防衛的緊迫性和防衛的強度適當。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檢察院對一起正當防衛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

濟南市歷城區檢察院將本案逐級上報至山東省檢察院,在省、市檢察院的指導下,對案件涉及的法律適用問題進行了充分的研究和論證,並召開檢委會討論研究,最終認定凡凡等人的行爲系正當防衛,不構成犯罪,對凡凡等人做出不起訴處理。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檢察院對一起正當防衛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指出:“法不能向不法讓步”。正當防衛制度是一項體現現代法治文明水平的標誌性制度,它不是“以暴制暴”,而是“以正對不正”,是法律鼓勵和保護的正當合法行爲。法律不僅要懲治邪惡,更要保護善良,鼓勵人民羣衆同違法犯罪行爲作鬥爭,及時制止不法侵害,有效維護合法權益,彰顯“正義不向非正義低頭”的價值取向。

文字丨李魯平

製圖丨劉懿頡

來源丨濟南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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