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忱

1381 ~ 1453,字恂如,號雙崖,江西吉水人,永樂二年(1404)進士,歷任翰林院庶吉士、刑部主事、越府長史、工部右侍郎,諡號文襄。著有《雙崖集》等。

01

周忱有經世之才,但沉浮郎署二十年未得升遷。夏元吉愛惜他德才兼備, 於永樂二十二年(1424)薦遷越府長史。楊士奇、楊榮賞識周忱,於宣德五年(1430)薦其任工部右侍郎,巡撫江南諸府,總督稅糧。

周忱巡撫江南,最重要的使命是整頓稅糧。

江南賦重,是歷史問題;江南拖欠賦稅,百姓生活艱難,是由賦重衍生出來的現實問題。

周忱一頭扎進民間,廣泛深入調查研究。他不帶任何隨從,布衣草帽遊走于田壟村鎮,向農夫村婦反覆詢問三個問題:你和家人最痛苦的經歷是什麼,怎麼造成的,希望如何處置。時間長了,百姓有心裏話都願意向他傾訴,彼此相處如家人父子。

周忱對下級非常寬和,決策前主動跟下屬商量,虛心請益。對想幹事、能幹事、能幹成事的官員,放手提拔重用。因彼此欣賞、尊重、倚賴,蘇州知府況鍾、松江知府趙豫、常州知府莫愚都成爲他得力的膀臂。

江南賦重,尤其是官田賦重,是明代經濟財政中一個十分特殊的現象。長期課徵重賦,引發兩大社會問題:農民大量逃亡,稅糧積欠嚴重。

日久年深,稅源逐漸萎縮。永樂二十年至洪熙元年(1422 ~1425), 蘇州府拖欠稅糧392 萬石, 到宣德初年累計拖欠稅糧790 萬石。

永樂十三年至十九年( 1 4 1 5~ 1421),松江府因欠糧嚴重不得不免徵數百萬石。宣德五年(1430),該府額定徵收田糧起運部分是43.9 萬石,實徵6.6 萬石,徵收率15%.

演進到這一步,江南實際上“只負重稅之名,而無徵輸之實”。江南田賦竟以這種意想不到的方式,由波峯值向正常值振盪迴歸。

02

早在洪武年間,朱元璋就頒佈詔令,降低江南稅額。由於很多支出項目剛性十足,收入彈性空間過窄,詔令沒法落實,也沒人落實,很多時候還朝令夕改,言而無信。說到底,負責執行詔令的官員本能地抵制詔令,而且他們的抵制行動同時得到整個官僚集團的無聲支持,因爲這些官僚、勳貴也怕自己的俸祿沒有着落。一任又一任皇帝擔心戶部賬單出現赤字,影響政府信譽和社會穩定,對官員們“抵制”往往不置可否。

宣德五年(1430),宣宗下詔減輕官田稅額,戶部再次施展“軟”抵制的慣用伎倆,“私戒有司,勿以詔書爲辭”。

周忱接過的是一道單選題:答案A,和戶部保持默契,虛張聲勢,不理詔書;答案B,徹底解決江南賦重問題,以正義促公平,救小民於水火。周忱最終選擇的是答案C :漸進式公平稅負。

走折中路線,不是因爲周忱耍滑頭,恰恰相反,周忱理性、務實且有責任感。他深知握在自己手裏的是一張弓,不用力拉不開,用力過猛會拉斷,只有把握好力道,才能射中獵物。

周忱整頓稅糧的正當性和合法性毋庸置疑。他頂住來自戶部的壓力,和蘇州知府況鍾等籌算月餘,對各府稅糧作出合理調整,其中蘇州府減額72 萬石。

周忱本想大幅度降低官田稅率,惜未如願。依制,古額官田稅額畸重,耕種者無力負擔,周忱請求改按民田起科。這下捅了馬蜂窩,太子太師郭資和戶部尚書胡濙彈奏周忱“變亂成法,沽名要譽”,建議皇帝嚴懲不貸。宣宗嚴肅批評了郭資、胡濙,卻駁回周忱的請求。周忱知道,皇帝心中藏着一條半虛半實、時虛時實的底線,他不願承受更大“損失”。

周忱執着,卻並不迂腐,他迅速調整思路,以包抄、迂迴等靈活手法推動賦役改革和均平負擔。

稅糧運輸征解一直是田賦管理中一個十分複雜、棘手的難題。當時江南田糧運送北京,採取軍運和民運兩種方式。民運的最大問題是運夫負擔沉重,“軍船給之官,民則僦舟,加以雜耗,率三石致一石,往復經年,失農業”。周忱和漕運總督陳瑄商議,將江南漕糧民運至淮安或瓜洲水次交兌後,由漕軍運抵通州。每正糧一石民運至淮安加耗糧五斗,運至瓜洲加耗五斗五升。江南衛所官軍就附近倉廒直接運輸,另加過江米二斗,鋪墊蘆蓆費五合。如此一來,農民節省了費用,漕軍得到了實惠。

長途運輸稅糧,不可避免要發生鼠喫雀食、水中漂沒、腐爛等損耗。胥吏應對損耗的通行做法,是在田糧正項之外加徵耗米。這似乎不算出格,出格的是看人下菜碟,“豪有力者只供正額,而一切轉輸諸費,其耗幾與正額等,乃獨責之貧民”。顯見,這不公平,也不正義。

宣德八年(1433),周忱創“平米法”。“官民田皆畫一加耗。初年正米一石加耗米七鬥,計輸將遠近之費爲支撥。支撥之餘者存積縣倉,曰餘米。次年餘米多,正米一石,減加耗爲六鬥。又次年益多,減加耗爲五斗。”平米法確認了加耗的合法性,用“畫一加耗”四個字均平了官田民田負擔。

以平米法爲基礎,周忱創設“濟農倉”。倉米源於平米支撥後存留的餘米和豐年發官鈔所糴儲存的糧米,還有奏定“京俸就支法”所節省的耗米。據周忱宣德七年(1432)所奏:“先是,蘇、松、常三府歲運南京倉米一百萬石,以爲北京武職之俸。每石外加盤用耗米六鬥。然前俸既可以南京支取,獨不可以三府就取乎?是歲,減耗米六十萬石。“又據《明史。 周忱傳》,就支法規定,給予就地支取者每俸米一石船價米一斗。所節餘部分是耗米每石五斗。濟農倉除去用於賑貸貧民耕作食用之外,“凡陂塘堰圩之役,計口而給食者,於是取之;江河之運不幸遭風濤亡失者,得以假借”,“買辦納官絲絹,修理舍、廨、廟、學,攢造文冊及水旱祈禱”等隨時支用。這種混合使用田賦徵收與徭役支出的變通之策,實際上首開賦役合徵先河。

03

《明史·周忱傳》評價說:“終忱在任,江南數大郡,小民不知凶荒,兩稅未嘗逋負,忱之力也。“這說明,周忱有大恩於黎庶,也有大功於朝廷。

正統初年,由於寶鈔貶值和銅幣窳敗, 銀貨幣獨佔流通主渠道。江南四百萬石漕糧折徵一百萬兩白銀,金花銀閃亮登場。

田賦實物稅糧改折爲白銀,納稅人免除了運輸等盤費和麻煩,改折爲布、絹等“折色”物品,也比繳納“本色”糧米合算。周忱向朝廷儘可能爭取繳納“折色”,還將米糧、布絹、白銀用作調節賦稅負擔的槓桿。“忱請檢重額官田、極貧下戶兩稅,准折納金花銀,每兩當米四石,解京兌俸,民出甚少,而官俸常足。”

上述改革舉措觸及地方豪強利益,遭到朝野反對。景泰二年(1451) 八月,周忱被迫致仕。“忱既被劾,帝命李敏代之,敕無輕易忱法。然自是戶部括所積餘米爲公賦,儲備蕭然。其後吳大飢,道饉相望,課逋如故矣。民益思忱不已,即生祠處處祀之。”

“南圻治賦閱星霜,功在朝廷未可忘。”周忱巡撫江南二十二年,時人和後人評價甚高。

彭韶稱讚周忱“ 學博而邃,禮和而恭。茂著才猷,爰作司空。撫綏南服,國計以豐。民無移粟,歲不知兇。惇大成裕,沛乎有容。沒而尸祝,人仰休風。二十八宿,孰能右公。“

程敏政感慨“自新安還朝,歷其境,率聞父老談故平江伯陳恭襄公、工部尚書周文襄公多至感泣,乃知忠賢之有益於人國如此”。

張廷玉說:“周忱治財賦,民不擾而廩有餘羨。此無他故,殫公心以體國,而才力足以濟之。”

來源:《中國稅務》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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