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政策,你还在错过吗?
2019年增值税政策变化很大,主要涉及到小微企业的普惠政策,对于一些有想法的想要创业的年轻人,运用对税收政策是可以省去不少流程和资本的。
1月17日,财税【2019】13号重磅发布:对小微企业退出一批新的普惠性减税措施。调整后,小微企业税负将降至5%和10%,增值税起征点将提至10万/月。
政策主要内容:
1、 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1) 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标准,上限放宽到了300万,从业人数也提至300人,资产总额提至5000万!
2)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3) 调整后优惠政策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为民营企业。
2、 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
1)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水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税负降至5%。
2)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至300万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水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税负降至10%。
3、 增值税起征点由3万/月提至10万/月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4、 允许50%幅度内减征各种地方税种和附加税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月1日起,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勾选认证发票扩大至全部一般纳税人
税总发布《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决定: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扩大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