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爲了所謂的業績激勵而要求相關培訓人員當衆喝雞血、喫活泥鰍,恐怕已經涉嫌違反“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喝生雞血,喫活泥鰍,不但對相關培訓人員的心理是一種極大的刺激和煎熬,而且雞血、泥鰍含有寄生蟲,很可能會對相關培訓人員的身體健康帶來威脅。

8月6日,一段網傳視頻顯示,一位男子現場向對面站立、身着藍色衣服的衆人發放活泥鰍,領到泥鰍的人隨之當衆撕咬,發放泥鰍的男子大聲喊道“必須咬斷”。有網友稱,事發地爲貴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獨山縣,參與者爲當地一家建材城裏的部分商鋪負責人,因爲業績不達標,以此激勵。(8月7日中新網)

業績不達標喝雞血喫泥鰍,對“羞辱式”培訓須依法嚴懲

對此,該建材城一家商鋪負責人向澎湃新聞證實,網傳的這起事情約發生於兩天前,活動是由一些業績不達標的建材商鋪負責人聯合參與,請的第三方培訓老師來具體策劃組織。活動現場,這些培訓老師帶頭,其餘人效仿,有的人真的會吞嚥泥鰍喝雞血。

當衆喝雞血,喫活泥鰍,現場完全可以用“少兒不宜”來形容。類似這樣的培訓往往是因爲業績不達標而採取的懲戒措施,近年來這種事情在國內並不少見,也備受質疑與詬病。然而,現實卻告訴我們,即便上一次的“羞辱式”培訓或懲戒鬧得沸沸揚揚,招致廣大網友的一致譴責,但是並不能阻止“羞辱式”培訓的再次發生。

喝生雞血,喫活泥鰍,不但對相關培訓人員的心理是一種極大的刺激和煎熬,而且雞血、泥鰍含有寄生蟲,很可能會對相關培訓人員的身體健康帶來威脅。同時,當着衆人的面把活泥鰍撕咬生吞,也會讓圍觀者心理上感到不適。這種行爲,首先是損害心理和身體健康的,同時也是在挑戰公序良俗。

根據“勞動法”第九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侮辱、體罰、毆打勞動者的,由公安機關對責任人員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罰款或者警告;構成犯罪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爲了所謂的業績激勵而要求相關培訓人員當衆喝雞血、喫活泥鰍,恐怕已經涉嫌違反“勞動法”的相關規定。

近年來,類似“羞辱式”培訓屢屢發生,但是在曝光、譴責之後,仍舊有人重蹈覆轍。因此,對於一些企業不拿相關培訓人員的身體健康當回事,爲了自己的利益而肆意進行“羞辱式”培訓的做法,必須由勞動監察部門、公安部門依據現有法律對其進行嚴厲追責和嚴肅懲戒纔是。

作爲勞動者本人,也要提高個人權益保護意識,積極向這樣的“羞辱式”培訓說不。即便擔心遭到報復,也應該在保留相關證據,不暴露個人身份的基礎上,通過各種渠道和方式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舉報。

(燕都融媒體 苑廣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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