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上午,香港藝人鄭嘉穎在澳門拍攝黃百鳴電影公司的新戲《九龍不敗》時,疑似假冒澳門司警,加上電影沒有申請拍攝許可,被澳門當局帶回警局協助調查。直至12號深夜才獲釋。

由導演陳果執導電影的《九龍不敗》日前正在澳門當局拍攝。據稱片方已向當局申請1月11日及1月13日於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樓外街道進行拍攝,已獲批淮。但1月12日這天並沒有獲得批准。

在沒有獲得拍攝許可的情況下,拍攝隊伍在沒有向保安部隊事務局申請及知會下,突然安排車輛停於本局大樓門外,並強行闖入大樓進行拍攝工作。

據該部電影的投資人老闆黃百鳴的介紹,當時正要拍攝一組由鄭嘉穎飾演的司警正從警察總部步行出來的鏡頭。而導演在沒有獲得拍攝許可的情況下仍然一意孤行,安排鄭嘉穎步入大樓,然後再從大樓走出來。

聽從導演安排的鄭嘉穎於是就傻呼呼地走進保安部隊事務局大樓,結果沒多久就只進不出了。據悉被澳門警方當場拘捕,導演陳果、鄭嘉穎等人並帶回協助調查。

到了晚上9點,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發聲明回應,全文如下:

“就有製作室於今(12)日上午9時15分在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樓外拍攝之事宜,本局現回覆如下:

保安部隊事務局於本年1月4日收到某製作室來函,申請於本年1月11日及1月13日,在本局大樓外街道爲某電影進行拍攝,本局批淮該製作室可於週末或非辦公日進行拍攝(有關申請並沒有包括今天),並已作出相應準備工作。

但該製作室於今(12)天早上約9時15分,在沒有申請及知會情況下,突然安排車輛停於本局大樓門外,並強行闖入大樓進行拍攝工作,本局人員已即時介入處理及勸阻,但對方沒理會,基於上述拍攝情況沒有作出任何申請,事件已即時交由治安警察局跟進處理。

12日晚上約11點,鄭嘉穎終於被澳門警方釋放,從治安警察局離開。期間由數名工作人員陪同下上車,問到嘉穎情況如何,一臉倦容的他未有回答,匆匆上車離開。另外一名演員溫家偉隨後也跟着被釋放。

事實上,拍電影並不是就可以不遵守當地的法律的,任何事情都得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去申請和執行。若有人想走空子或者鋌而走險,害得不單是你自己,還有劇組一衆無辜的演員。所以還是請老闆和導演們,真的別再自以爲是,自信心爆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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