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院未检科积极行动 切实维护校园食品安全高新区院未检科积极行动 切实维护校园食品安全

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10月12日上午,郑州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联合辖区食品药品监督局执法人员,分别到郑州外国语新枫杨学校、河南省实验幼儿园万和城校区,就“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活动要求对执法检查活动开展现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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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活动中,我院干警与食药监局执法人员重点对两所学校的食堂操作间、库房存储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环境卫生、加工操作流程、硬件设施配备、食品原料贮存、餐饮具清洗消毒、餐厨垃圾处置等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存在蚊虫防治不力、餐具洗消硬件不达标、超经营范围销售奶制品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我院未检科干警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要求学校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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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校园超市的经营种类、在售食品保质期、进货查验记录、有无“三无”食品等情况也进行了专项检查,其中某款保健类饮料制品因不利于青少年身体健康被执法人员责令立即下架。

高新区院未检科积极行动 切实维护校园食品安全

检查结束后,我院未检科干警与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及校方进行了简短座谈。座谈中,我院未检科科长李濯清再次强调了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未成年人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性。

下一步,我院将立足检察监督职能,持续开展守护“校园食品安全”专项行动,与辖区食药监局建立互动协作,着力解决校园食品安全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同构筑校园食品安全“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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