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京商報訊(記者鄭蕊)8月8日,北京海淀法院發佈案件快報稱,因認爲自己在《新繪水滸傳》中創作的水滸傳相關畫作,未經同意便被《水滸傳》圖書使用,因此作者趙成偉將《水滸傳》出版商福建人民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海峽出版發行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及銷售商北京愛展文化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使用《水滸傳》圖書、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6萬元、合理支出1.5萬元。原告趙成偉訴稱,自身長期從事繪畫藝術創作,出版了大量的藝術作品,其中畫作“林教頭風雪山神廟、陸虞侯火燒草料場”、“公孫勝芒碭山降魔、晁天王曾頭市中箭”在《新繪水滸傳》中公開出版發行。

水滸傳相關畫作未經同意被使用 出版社及銷售商被訴侵權

北京商報訊(記者鄭蕊)8月8日,北京海淀法院發佈案件快報稱,因認爲自己在《新繪水滸傳》中創作的水滸傳相關畫作,未經同意便被《水滸傳》圖書使用,因此作者趙成偉將《水滸傳》出版商福建人民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海峽出版發行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及銷售商北京愛展文化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使用《水滸傳》圖書、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6萬元、合理支出1.5萬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公開資料顯示,《新繪水滸傳》於2011年10月由天津楊柳青畫社出版,全書以工筆重彩的繪畫風格,採用“回回圖”的形式,選取水滸故事中較具代表性的精彩片段或瞬間,對場景和人物進行構圖,來表現整個章節的故事內容和富於戲劇性的情節。而《水滸傳》則是由福建人民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海峽出版發行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在2013年10月聯合出版。

原告趙成偉訴稱,自身長期從事繪畫藝術創作,出版了大量的藝術作品,其中畫作“林教頭風雪山神廟、陸虞侯火燒草料場”、“公孫勝芒碭山降魔、晁天王曾頭市中箭”在《新繪水滸傳》中公開出版發行。但在近期,趙成偉發現,《水滸傳》圖書未經其同意便擅自使用了自己創作的作品。

對此,趙成偉認爲,其繪畫作品是其長期藝術創作而成,付出了巨大的心血,每副作品都來之不易,具有極高的藝術價值和實用價值,受到社會各界的認可,被用於圖書的封面、插圖和掛曆、電視專題節目以及各類收藏卡幣等。趙成偉對其繪畫作品享有著作權,三被告未經其同意,擅自使用其繪畫作品,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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