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理赔帮”微信公众号,理赔帮专注保险理赔维权法律服务,为遇到保险理赔纠纷的用户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跟大多数人一样在外地工作的汪先生准备在工作的地方定居,自此育有一儿一女后回老家的日子就更少了,而父母年纪也越来越大了身体也是越来越差,2018年清明节放假的时候,汪先生准备开车回贵州老家看望父母顺便带着老婆孩子去扫墓;从小在大城市长大的女儿朵朵和儿子晨晨对老家的一切都充满好奇,在贵州老家有了难得的静缢的时光,依山傍水景色相当宜人,正值雨季,汪先生便想在雨停后带家人去山上看看顺便采点营养丰富的蘑菇回来,女儿朵朵对眼前蘑菇又是好奇又是惊喜,因为这是他们走了很远的路才找到的蘑菇,朵朵不加犹豫就摘下放在了篮子里,收获满满的一家人满意的回到了家中,晚饭看着端上桌的蘑菇充满了成就感,可在食用蘑菇后一家四口都出现了腹泻及呕吐的症状,而女儿朵朵因为食用过多的蘑菇症状则更为严重,出现了呼吸困难的症状,症状稍轻的汪先生立即拨打了急救电话,不料,女儿朵朵因抢救无效死亡,汪先生悲痛之余更多的是自责。

一家四口食物中毒,却遭保险拒赔

病理死亡,保险拒赔

因在女儿一岁时汪先生为其投保了一份少儿险,就向保险公司报了案,保险拒赔,理由是被保险人朵朵因呼吸衰竭和心力衰竭死亡,属于疾病范畴,不符合保险理赔范围,拒绝理赔。索赔无果的汪先生,在朋友的帮助下找到了理赔的刘律师咨询。

律师咨询,非疾病属意外应理赔

律师分析案件认为,案件争议的焦点在于朵朵死亡原因是否是病理死亡,首先

在朵朵食物中毒的过程中,在进食蘑菇时对中毒死亡的后果是存在主观上的排斥的,且朵朵对蘑菇的有毒性并不具有辨别能力,采摘蘑菇时并不知道会导致死亡,对于意外中毒死亡是完全出乎意料的,不存在主观上故意导致死亡。

其次,合同条款约定,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在食用蘑菇后一家人均出现了中毒症状,而致使朵朵呼吸衰竭死亡正是由食用有毒蘑菇造成的,并不是由自身疾病引发的,综上,被保险人死亡属于意外导致,符合保险合同意外情形,保险应予理赔。

咨询完律师后,汪先生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最终在刘律师的帮助下成功获得理赔款35万元。

理赔帮专注保险理赔维权法律服务,为遇到保险理赔纠纷的用户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更多理赔实用文章请关注理赔帮微信公众号。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