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被告人范某极为不满,公然对司机进行辱骂,并起身奔向驾驶座,殴打、拉拽正在驾驶中的司机,还抢夺司机手中的方向盘,致使车身剧烈晃动,多次偏离正常行驶路线,车辆方向失去控制,向着减河桥面西侧护栏冲去,致使车身与桥面路牙石产生二十余米的剐蹭,车辆受到损坏,乘客受到严重惊吓。今年2月13日下午,被告人范某酒后乘坐某路公交车时,因在车内随地吐痰,与公交车司机刘某发生口角,当该车行驶至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雁岛西侧红绿灯位置时,司机为了躲避前方车辆而急刹车。

7日,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由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德州市首例“抢夺公交车方向盘案件”,在经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嚣张!发生口角,山东一乘客竟殴打公交司机、抢夺方向盘!嫌疑人被判…

嚣张!发生口角,山东一乘客竟殴打公交司机、抢夺方向盘!嫌疑人被判…

今年2月13日下午,被告人范某酒后乘坐某路公交车时,因在车内随地吐痰,与公交车司机刘某发生口角,当该车行驶至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雁岛西侧红绿灯位置时,司机为了躲避前方车辆而急刹车。被告人范某极为不满,公然对司机进行辱骂,并起身奔向驾驶座,殴打、拉拽正在驾驶中的司机,还抢夺司机手中的方向盘,致使车身剧烈晃动,多次偏离正常行驶路线,车辆方向失去控制,向着减河桥面西侧护栏冲去,致使车身与桥面路牙石产生二十余米的剐蹭,车辆受到损坏,乘客受到严重惊吓。

若当时无人及时阻止,公交车很有可能冲到桥下,后果将不堪设想。法庭上,检察官从案件起因、经过、后果等方面依法、精准地讯问被告人,运用多媒体形式出示相关证据并进行质证,客观有力地指控了犯罪。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围绕本案的事实证据、案件定性、量刑情节发表了公诉意见,进行了全面细致的阐述,并对被告人进行深刻的法庭教育,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经开区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范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范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生活日报记者 李培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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