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被告人範某極爲不滿,公然對司機進行辱罵,並起身奔向駕駛座,毆打、拉拽正在駕駛中的司機,還搶奪司機手中的方向盤,致使車身劇烈晃動,多次偏離正常行駛路線,車輛方向失去控制,向着減河橋面西側護欄衝去,致使車身與橋面路牙石產生二十餘米的剮蹭,車輛受到損壞,乘客受到嚴重驚嚇。今年2月13日下午,被告人範某酒後乘坐某路公交車時,因在車內隨地吐痰,與公交車司機劉某發生口角,當該車行駛至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大雁島西側紅綠燈位置時,司機爲了躲避前方車輛而急剎車。

7日,記者從山東省人民檢察院獲悉,由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德州市首例“搶奪公交車方向盤案件”,在經開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囂張!發生口角,山東一乘客竟毆打公交司機、搶奪方向盤!嫌疑人被判…

囂張!發生口角,山東一乘客竟毆打公交司機、搶奪方向盤!嫌疑人被判…

今年2月13日下午,被告人範某酒後乘坐某路公交車時,因在車內隨地吐痰,與公交車司機劉某發生口角,當該車行駛至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大雁島西側紅綠燈位置時,司機爲了躲避前方車輛而急剎車。被告人範某極爲不滿,公然對司機進行辱罵,並起身奔向駕駛座,毆打、拉拽正在駕駛中的司機,還搶奪司機手中的方向盤,致使車身劇烈晃動,多次偏離正常行駛路線,車輛方向失去控制,向着減河橋面西側護欄衝去,致使車身與橋面路牙石產生二十餘米的剮蹭,車輛受到損壞,乘客受到嚴重驚嚇。

若當時無人及時阻止,公交車很有可能衝到橋下,後果將不堪設想。法庭上,檢察官從案件起因、經過、後果等方面依法、精準地訊問被告人,運用多媒體形式出示相關證據並進行質證,客觀有力地指控了犯罪。法庭辯論階段,公訴人圍繞本案的事實證據、案件定性、量刑情節發表了公訴意見,進行了全面細緻的闡述,並對被告人進行深刻的法庭教育,取得了良好的庭審效果。

經開區法院採納了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當庭作出判決:被告人範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被告人範某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生活日報記者 李培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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