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了可能是最好的解脫吧”,南明網安:找到她!
2019年7月25日
南明網安正在開展日常網絡巡查工作
突然
一名網民的微博引起了值班民警的注意
時間緊迫
南明網安立即通知雲關鄉派出所
覈實相關情況
派出所聯繫該網民劉某得知
2019年6月底,劉某向一小額貸款APP借款2000元,約定還款期爲七天,但借款第六天,借款公司就進行催債,並要求劉某在當天中午12時前還款。劉某稱還未到還款期且手中錢不夠,之後該公司給劉某介紹了另一個貸款APP,稱可以借款還錢。
隨後一段時間內,劉某陸陸續續在20多個小額貸款APP進行借款還款,等到其反應過來時,欠款金額已高達9萬餘元。
不僅如此
劉某每天都會接到上百通電話
和無數的催收信息
其家人和朋友也深受其擾
在如此壓力下
劉某不堪重負
所以在微博上發佈了想要輕生的信息
在民警再三安撫後
劉某放棄了輕生的念頭
之後民警對其進行普法宣傳
告知其要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對於該網貸公司是否構成套路貸
雲關鄉派出所現正在進一步取證覈實中
生命可貴
請一定要珍惜!
素材來源:南明網安
編 輯:貴陽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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