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农民十分在意的东西,国家对宅基地的规定也比较严格,长期以来,一户一宅是农村村民拥有宅基地的一个基本原则。实践中有很多宅基地出现纠纷的情况,这种时候,农民应该怎么做呢?

宅基地纠纷怎么办?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使用权系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为一种土地权利证书,是相关行政主管机关对土地权利经行政登记后颁发给权利人的凭证。通常而言,对于证明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在证明效力上优于其他证据。由于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仅是对土地权利的确认或者记载,其本身并不创设土地权利,故在证明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上,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不具有绝对的证明效力。

其次,通过实践和案例分析,常见的宅基地遇到纠纷可以通过以下三种办法来解决:

第一,当事人协商。

以和为贵是我国自古传承至今的品德和观念,因此协商不仅是很多人愿意选择的办法,也有着相应的法律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第二,找人调解。

调解是在调解委员会(一般是农村的村民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进纠纷当事人互相谅解,平等协商,从而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宅基地纠纷怎么办?

第三,找政府解决。

《土地管理法》规定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第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就是说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需要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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