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迴避不逃避 “父債子還”體現誠信與擔當

親屬替代償還債務古已有之,在電視劇中我們也常會聽到“父債子還天經地義”的臺詞,這其實彰顯的是一種誠信理念。宜興市法院在辦理執行案件中,發現不少被執行人家屬勇於承擔責任,不迴避、不逃避,主動替相關家人代償義務,體現了一種誠信與擔當。

老夫婦爲兒子償還借款

“借人家的錢總是要還的,我兒子不還我來替他還。”近日,60多歲的吳老伯搭車來到法院,主動交了45000元執行款。

吳老伯的兒子於2015年向範某借款8萬餘元,後因逾期未還款而被範某告了。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後,法官查到吳老伯的兒子名下無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且還因負債一直在外,根本找不到人。法官找到吳老伯家說明情況,吳老伯和老伴並沒推脫,表示願爲兒子償還欠款。其實,吳老伯夫婦的生活並不寬裕,兩人都已年邁而且沒有退休工資,吳老伯燒鍋爐一年的收入僅2萬元。“我們賺得少,但從沒想過賴賬。”吳老伯表示雖然能力有限,但東拼西湊也要幫兒子把錢還了。

在法官的多次協調下,申請執行人也理解了吳老伯的處境,雙方達成一致意見,以4.5萬元一次性了結該起執行案。於是便出現了吳老伯送錢到法院的一幕。

她替丈夫支付工人工資

林某等三人原本供職於某電纜公司。自2017年起,由於經營問題公司拖欠三人工資共計6.8萬元。經勞動部門仲裁及法院主持調解,公司同意支付三人被拖欠的工資。然而案件調解結束後,電纜公司並未按時履行調解協議,林某等人便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瞭解到,被執行人電纜公司其實是一個空殼公司,對外欠債較多,無資金、廠房、機器等可供執行財產。於是法官找到了公司法人代表謝某,告知其法定代表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其實我就是掛個名,並不知道公司具體的經營情況”,謝某表示將督促公司及時履行相關義務。

2018年末,由於謝某未能按時支付工資款,執行法官再次電話督促,並警告謝某法院將對其採取強制措施。“給點時間,我們一定還上這筆錢”,這時,謝某的妻子站了出來,表示願爲丈夫代行義務。法官組織雙方再次調解協商,最終達成分期付款協議,謝某妻子拿出4萬元現金支付部分工資款,並表示餘款一定在下月前支付到位。

父親代兒賠償死者家屬

才21歲的小楊原本是快遞員。2016年12月,小楊駕駛電瓶三輪車送快遞途中撞到行人朱某,後經醫院搶救無效,朱某在數日後身亡。交警部門認定小楊負事故全部責任,小楊也因交通肇事罪獲刑一年,緩刑一年三個月。

同時,死者的家屬將小楊告上法庭,要求其賠償醫療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項損失47萬餘元。緩刑期的小楊一無工作二無存款,根本無法履行法院的判決,案件隨之進入執行程序。執行法官瞭解情況後,多次來到小楊家中,與其父母做思想工作,讓他的父母明白小楊所造成事故對死者家屬的嚴重傷害。“孩子還在緩刑期,一旦執行強制措施,對他的將來會造成很大影響”,法官也將拒不履行法院判決的嚴重後果告知小楊父親。“孩子造成的錯,我們家長也有責任,不會逃避”,經法官再三釋法,小楊父親明確表示將替小楊賠償死者家屬各項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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