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雖說是個小稅種,但是裏邊的學問可不小。某公司支付給員工薪酬132萬元入賬經費未貼花,稅局認爲有逃避繳納印花稅嫌疑。大家都要好好看看這個案例!

印花雖小、學問很大

某公司委託其他單位研發金融系統,支付給受託方研發人員工資報酬,共計132萬元。根據相關資料以及合同顯示,該研發費用真實。但是在該企業提供的技術服務合同中,企業將這筆費用填入免徵項目經費欄,未貼印花稅。

合同中註明研究經費是指研究開發工作所需的成本,報酬是指本項目開發成果的使用費和研究開發人員的科研補貼。在計算印花稅中,稅務機關認爲不能將132萬元計入研究開發經費以逃避繳納印花稅。

文件學一學: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對技術合同徵收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地字[1989]34號)第四條規定:對各類技術合同,應當按合同所載價款、報酬、使用費的金額依率計稅。爲鼓勵技術研究開發,對技術開發合同,只就合同所載的報酬金額計稅,研究開發經費不作爲計稅依據。但對合同約定按研究開發經費一定比例作爲報酬的,應按一定比例的報酬金額計稅貼花。

Q

技術開發合同中的研發經費和報酬條款該怎樣約定呢?

技術開發合同中的研發經費和報酬條款如何約定,似乎是企業可以自由裁定,規定不是很明確,一般來說研發經費是指完成本項研究開發工作所需的成本,報酬是甲方委託乙方開發本項目所支付的價款。

在此案例中,稅務機關認爲當事人雙方應當明確寫明合同研究開發經費的總金額,以及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來源,如果是合作開發,應明確雙方分擔經費的數額並在合同中分別寫明。稅務機關可以有依據判定是否繳納印花稅,而不是由企業籠統將各種費用歸類於經費,有逃避繳納印花稅嫌疑。

說到這裏還要提醒大家,對於工資薪金是稅務稽查的重點,工資薪金以後:一是一、二是二不要向上面這個案例一樣籠統的歸到一起,這麼玩,早晚出事!

上面這個案例我們可以看出印花稅雖是小稅種,但小稅種也有大問題。若不及時申報印花稅,也會帶來涉稅風險,繳納罰金事小,影響公司發展事大!今天稅來稅往就教大家,申報印花稅正確方式方法

印花稅的正確申報繳納操作方法

⊙什麼是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使用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徵收的一種稅。

⊙印花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應納稅憑證書立或者領受時間就是印花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

⊙印花稅納稅義務人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的規定,在境內書立或領受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繳納方式

1.應稅憑證貼花納稅。由納稅人在應稅憑證上一次性貼足印花稅票繳納。粘貼在應納稅憑證上的印花稅票,要在每枚稅票的騎縫處蓋戳註銷或者畫銷。粘貼使用印花稅票納稅的,已貼用的印花稅票不得重用。

2.大額稅額開票徵收。納稅人印花稅應納稅額較大的,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可以單筆開具繳款書繳納。

3.頻繁業務彙總申報。同一種類應納稅憑證需頻繁貼花的,納稅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是否採用按期彙總繳納印花稅的方式。

4.難以計算的依法覈定。納稅人不能據實計算繳納印花稅的,稅務機關可以根據《稅收徵收管理法》及相關規定覈定納稅人應納稅額。

⊙印花稅申報期限

1.一般憑證即時貼花。《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應納稅憑證應當於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

2.資金賬簿按年計繳。

3.彙總繳納按月申報。

4.國外合同使用貼花。如果合同國外簽訂國內使用應貼花。貼花納稅的,申報納稅期限爲合同在國內使用的當天;彙總申報繳納的,申報納稅期限是彙總登記的次月15日內。

5.覈定徵收按月(季)申報。實行覈定徵收印花稅的,納稅期限爲一個月,稅額較小的,納稅期限可爲一個季度,具體由主管稅務機關確定。

⊙印花稅優惠政策

2018年5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了《關於對營業賬簿減免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18〕50號),自2018年5月1日起,對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賬簿減半徵收印花稅,對按件貼花五元的其他賬簿免徵印花稅。

⊙常見問題

Q

網上銷售貨物,電子訂單繳納印花稅嗎?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62號)規定:對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按規定徵收印花稅。

Q

印花稅金額不確定的合同,如何貼花?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國稅地字〔1988〕25號 )相關規定:有些合同在簽訂時無法確定計稅金額,如技術轉讓合同中的轉讓收入,是按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實現利潤分成的;財產租賃合同,只是規定了月(天)租金標準而卻無租賃期限的。對這類合同,可在簽訂時先按定額五元貼花,以後結算時再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

Q

法律、法規、會計、審計等方面的諮詢所立合同需要貼花嗎?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對技術合同徵收印花稅問題的通知》(〔1989〕國稅地字第34號)第二條規定:至於一般的法律、法規、會計、審計等方面的諮詢不屬於技術諮詢,其所立合同不貼印花。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