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間

家長們往往會送孩子參加

各種各樣的暑期培訓班

但是培訓時的安全問題不容覷視

我市一女童在進行跆拳道訓練時受傷致殘

經靖江法院調解

日前獲得了全部賠償金

案例簡介

2017年暑期,市民丁先生送6歲女兒玲玲到我市一家跆拳道館學習跆拳道。該道館是外地A公司的加盟店,由A公司負責管理,教練均由A公司指派。暑假期間,玲玲學習跆拳道都比較順利,暑期結束後她也樂意繼續到該道館參加訓練。

不過,在玲玲學習跆拳道3個多月時,意外發生了。當天下午,道館原先指導玲玲的教練下了班,由另一名教練指導玲玲和其他六七名孩子訓練。玲玲在練習側手翻時摔倒,當場哇哇大哭,疼痛難忍。道館經營者與玲玲家人趕緊送玲玲到靖江人民醫院治療。後來,玲玲又被送往蘇州兒童醫院診治。小小年紀的她不得不暫時告別幼兒園和同學,治療了近3個月。

構成傷殘

關於賠償事宜,玲玲家人與道館協商未果,去年夏季,以玲玲的名義,向靖江法院起訴A公司與我市這家道館。經司法鑑定,玲玲被認定爲左側肱骨髁間骨折累及骨骺,構成十級傷殘。十級傷殘意味着日常活動能力、工作和學習能力、社會交往能力等部分受限。

經法官調解,A公司與這家道館承認是自己的疏忽大意,導致了玲玲在訓練時受傷,願意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今年3月份,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約定A公司及我市這家道館賠償玲玲因受傷所致的醫療費、營養費、精神損害撫慰金、殘疾賠償金、鑑定費等各項費用合計8.5萬元,給付方式爲每月付一定金額、分四期付清。日前,最後一期賠償金賠付到位,玲玲與這家道館的糾紛就此了結。

審理此案的法官認爲

跆拳道作爲一項對抗性運動,訓練時有一定風險,道館應具備安全保護條件,對學員加強安全保護,防範意外發生。假如學員較多,道館可以分批次、分時段安排訓練,不可因忙碌而疏忽了安全管理。類似於跆拳道這類有訓練風險的運動項目培訓班,還可與孩子家長協議給孩子購買相關保險,確保在孩子訓練發生意外時能夠得到有效救助。

(文中人名系化名)

來源:靖江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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