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發布丨化工企業排污超標高達461倍 甘肅金塔縣黨委政府態度曖昧被點名

中國網8月9日訊 據生態環境部消息,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在甘肅省下沉督察階段,羣衆多次反映酒泉市金塔縣北河灣循環經濟產業園化工企業環境污染問題,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該園區4家非法投入生產的化工企業均存在滲坑排放等惡劣環境問題。

酒泉市金塔縣北河灣循環經濟產業園成立於2007年,規劃面積20平方公里,2012年被甘肅省工信委確定爲全省第一批循環經濟示範園區。近兩年,該園區承接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地區一大批化工項目,截至督察時已落戶化工企業22家,其中入駐的天億化工有限公司、冠潤科技有限公司、吉泰化工有限公司、鑫海源化工有限公司等4家染料中間體項目已建成並投產。

今年5月,當地羣衆向生態環境部投訴該園區化工企業滲坑排放未經處理的生產廢水等嚴重環境問題,此次督察進駐後督察組也接到了同樣的投訴舉報。

督察發現,北河灣循環經濟產業園已經建成投運的4個染料中間體項目均存在批建不符,未落實“三同時”要求,非法生產、非法排污等嚴重環境問題,羣衆投訴屬實。當地黨委政府在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方面存在差距,相關部門監管層層失守,致使涉事企業有恃無恐。

滲坑排污問題極爲惡劣 7處滲坑總面積超過2.5萬平方米

自2017年4月起,天億化工有限公司、冠潤科技有限公司、吉泰化工有限公司、鑫海源化工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在批建不符和污染治理設施未同步建成的情況下擅自投入生產,並偷排未經處理的生產廢水。天億化工有限公司在廠區滲坑排放生產廢水約1萬噸,並將受到污染土壤和污泥直接填埋在廠區內,排污區域面積超過2500平方米;冠潤科技有限公司將2000餘噸廢水傾倒在園區西南11公里的戈壁灘、小沖溝和廢棄礦區內,形成4處超過5200平方米的滲坑;吉泰化工有限公司利用罐車將近2000噸廢水偷排至廠區南側1公里處,面積達13000多平方米;鑫海源化工有限公司同樣將7.5萬餘噸生產廢水偷排至戈壁灘上窪地,形成面積約4000平方米的滲坑。以上4家企業違法排污形成的7處滲坑總面積超過2.5萬平方米。

金塔縣生態環境部門2年來對上述企業下發多個處罰決定和責令停止生產通知書,但相關企業置之不理、我行我素,吉泰化工有限公司甚至在生產車間被查封的情況下,通過風機缺口進入廠房繼續違法生產和排污。

污染物超標高達400多倍 違法排污嚴重污染周邊環境

甘肅省和酒泉市有關部門對企業廢水池和滲坑等排污區域進行抽樣監測,已完成11個水樣和13個土樣的監測工作。結果顯示,4家企業廠區內廢水中COD、氨氮、揮發酚和色度等多項指標遠超標準,上述四種污染物,天億化工有限公司廢水分別最大超標233倍、261倍、86.8倍和319倍;冠潤科技有限公司廢水分別最大超標134倍、335.7倍、19倍和159倍;吉泰化工有限公司廢水分別最大超標425倍、166倍、40.4倍和319倍;鑫海源化工有限公司廢水分別最大超標461倍、75.7倍、211倍和39倍。監測結果觸目驚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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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督察人員初步分析,非法排污對部分區域地下水已造成污染,完成的7處廢水排放區域地下水調查評價結果顯示,化學需氧量在709—2828mg/L之間;2個水樣色度超標,最大超標倍數1.13倍;6個水樣揮發酚超標,最大超標倍數42.05倍;2個水樣氨氮超標,最大超標倍數68.6倍;7個水樣氟化物超標,最大超標倍數26.53倍;3個水樣砷超標,最大超標倍數18倍;7個水樣溶解性總固體超標,最大超標倍數101.46倍。

當地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態度曖昧 處罰久拖不決

原金塔縣環境保護局2018年就發現上述企業違法生產和偷排行爲,並啓動處罰和移交程序,但由於當地黨委、政府態度曖昧,司法行政沒有有效銜接,導致處罰久拖不決,違法行爲屢禁不止。

2018年11月13日,原金塔縣環保局對吉泰化工有限公司、冠潤科技有限公司、鑫海源化工有限公司等未落實“三同時”要求違法生產問題均作出76萬元的處罰決定,之前還對冠潤科技有限公司違法排污行爲處以51.98萬元罰款,並要求企業停止生產,改正違法行爲,但罰款遲遲沒有繳納,直到近期才移交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下達處罰決定的同時,原縣環保局將3家企業違法行爲移交當地公安機關,建議依法對相關人員實施行政拘留,但公安機關退回吉泰化工有限公司和冠潤科技有限公司兩家企業案卷,僅對鑫海源化工有限公司1名直接責任人實施了拘留。2019年5月16日,金塔縣生態環境部門再次向公安機關移交吉泰化工有限公司拒不改正違法行爲的問題,直到這次督察進駐,當地公安機關才執行行政拘留決定,督察組下發督辦通知後纔對部分企業涉嫌環境污染犯罪問題立案偵查。

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金塔縣生態環境部門多次向園區管委會、國家電網金塔供電公司、工業信息化、安全生產監督等部門發函,要求停止向4家違法企業供水供電,強化各部門相關環境保護責任,但所提要求均未得到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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