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意見》提出“創新監管理念和方式,實行包容審慎監管”等五方面政策措施,同時強調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嚴禁平臺單邊簽訂排他性服務提供合同,對於互聯網領域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當競爭等違法行爲將依法查處。爲優化平臺經濟發展環境,夯實新業態成長基礎,《意見》提及將加強政府部門與平臺數據共享,制定發佈政府數據開放清單,力爭2019年上線運行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電子證照共享服務系統,爲平臺依法依規覈驗經營者、其他參與方的資質信息提供服務保障。

App過度索權收集個人信息,平臺實施排他交易強制“二選一”,如何監管?日前,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促進平臺經濟規範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

國辦指導意見解讀:嚴禁平臺企業強制二選一,違者或影響信用記錄國務院辦公廳發佈指導意見。

《意見》提出“創新監管理念和方式,實行包容審慎監管”等五方面政策措施,同時強調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嚴禁平臺單邊簽訂排他性服務提供合同,對於互聯網領域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當競爭等違法行爲將依法查處。

這意味着,當前互聯網領域頻頻出現的強制“二選一”的不正當競爭行爲,或將成爲執法部門關注的重點。

8月8日,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對《意見》進行解讀時提到,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平臺企業建立信用檔案。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限制交易、單邊簽訂排他性服務提供合同等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爲,將被記入信用記錄。

明確監管方向:對新業態包容審慎,但不等於不監管

爲促進平臺經濟規範健康發展,《意見》強調,優化完善市場準入條件,降低企業合規成本。具體包括,推進平臺經濟相關市場主體登記註冊便利化,合理設置行業准入規定和許可,加快完善新業態標準體系等。

《意見》特別提到,各相關部門應指導督促有關地方評估網約車、旅遊民宿等領域的政策落實情況,優化完善准入條件、審批流程和服務,加快平臺經濟參與者合規化進程。對於仍處發展初期、有利於促進新舊動能轉換的新興行業,要給予先行先試機會,審慎出臺市場準入政策。

國辦指導意見解讀:嚴禁平臺企業強制二選一,違者或影響信用記錄8日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召開。新華社記者 潘旭 攝

8月8日召開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多部門相關負責人對《意見》進行了解讀。在回應媒體提問如何對互聯網平臺經濟做到包容審慎監管時,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絡交易監督管理司負責人韋犁表示,互聯網經濟出現的許多問題,比如數據歸屬、個人信息保護等尚未有定論,在法律和理論層面還未摸索清楚,因此對於這些新業態一定要持審慎包容的態度。

“但是包容審慎不等於不監管,比如對於假冒僞劣、侵犯知識產權、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爲,我們要依法從嚴打擊。”韋犁說。

南都記者注意到,《意見》進一步明確了政府部門的監管方向。比如對看得準、已經形成較好發展勢頭的,分類量身定製適當的監管模式,避免用老辦法管理新業態;對一時看不準的,設置一定的“觀察期”,防止一上來就管死;對潛在風險大、可能造成嚴重不良後果的,嚴格監管;對非法經營的,堅決依法予以取締。

強制“二選一”等違法行爲將記入信用記錄

《意見》要求,科學合理界定平臺責任,不得將本該由政府承擔的監管責任轉嫁給平臺,同時列舉了平臺的相應責任,包括在經營者信息覈驗、產品和服務質量、平臺(含APP)索權、消費者權益保護、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勞動者權益保護等方面。

《意見》明確允許平臺在合規經營前提下探索不同經營模式,明確平臺與平臺內經營者的責任,加快研究出臺平臺盡職免責的具體辦法,依法合理確定平臺承擔的責任。

按照《意見》的分工要求,市場監管總局負責維護公平市場秩序,需制定出臺網絡交易監督管理有關規定,依法查處互聯網領域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當競爭等違法行爲。針對互聯網領域價格違法行爲特點,市場監管總局應制定監管措施,規範平臺和平臺內經營者價格標示、價格促銷等行爲,引導企業合法合規經營。

近來互聯網領域強制商家“二選一”的情況時有發生,引起了諸多關注。《意見》明確嚴禁平臺單邊簽訂排他性服務提供合同,保障平臺經濟相關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

南都記者關注到,在本月8日召開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國家發展改革委創新和高技術發展司負責人孫偉表示,平臺自身的信用對整個平臺的信用生態至關重要,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平臺企業建立信用檔案。

孫偉特別提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限制交易、單邊簽訂排他性服務提供合同等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爲將記入信用記錄,根據信用記錄開展公共信用綜合評價。對於風險較高、信用較差的平臺企業加大檢查力度和頻次,引導平臺誠信依法經營。

不僅針對平臺企業,《意見》還指出將利用平臺數據補充完善現有信用體系信息,加強對平臺內失信主體的約束和懲戒,在網約車、共享單車、汽車分時租賃等領域,建立健全身份認證、雙向評價、信用管理等機制,規範平臺經濟參與者行爲。

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嚴打泄露和濫用個人信息

在明確監管方向和要求時,《意見》也提出鼓勵發展平臺經濟新業態,加快培育新的增長點。比如在實體經濟中大力推廣應用物聯網、大數據,促進數字經濟和數字產業發展,深入實施“寬帶中國”戰略,加快5G等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降低中小企業寬帶平均資費水平,爲平臺經濟發展提供有力支撐等。

爲優化平臺經濟發展環境,夯實新業態成長基礎,《意見》提及將加強政府部門與平臺數據共享,制定發佈政府數據開放清單,力爭2019年上線運行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電子證照共享服務系統,爲平臺依法依規覈驗經營者、其他參與方的資質信息提供服務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意見》要求,切實保護平臺經濟參與者合法權益,尤其是消費者權益保護,爲此要依法嚴厲打擊泄露和濫用用戶信息等損害消費者權益行爲。

如何處理平臺與消費者的糾紛?《意見》督促平臺建立健全消費者投訴和舉報機制,公開投訴舉報電話,確保投訴舉報電話有人接聽;建立與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平臺的信息共享機制,及時受理並處理投訴舉報;鼓勵行業組織依法依規建立消費者投訴和維權第三方平臺。鼓勵平臺建立爭議在線解決機制,制定並公示爭議解決規則。

採寫:南都記者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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