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温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温泉县检察院诉罗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该案是博州首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公益案件。

罚款10万元!毁坏草场私自耕种,罗某某受处罚

庭审现场。

该案受理后,温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支持了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诉讼请求。

罚款10万元!毁坏草场私自耕种,罗某某受处罚

庭审现场。

经审理查明,2014年9月6日,被告人罗某某以426万元的价格承包了温泉县塔秀乡冬都布拉格村牧民玛某某名下的11435.6亩草场;2015年3月底,被告人罗某某为追求经济效益,在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的情况下,改变被占用草场的用途,对涉案的草场进行开垦,开垦面积为275亩,用于种植玉米和林木。经鉴定,被告人罗某某毁坏的草场为三等四级草原。

经休庭、合议庭合议后,法庭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罗某某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单处罚金10万元,并于2019年4月30日前恢复其非法开垦的275亩草场,在该草场内补种饲草料等植被并长期抚育管护,使草场等级达到三等四级,如不能在制定期限内恢复草场植被,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规定,支付恢复费用412500元。

罚款10万元!毁坏草场私自耕种,罗某某受处罚

法庭当庭宣判。

宣判后,被告人罗某某当庭认罪、悔罪,并愿意积极恢复被毁坏的草场。

案件启示: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作为一项创新性诉讼制度,具有节约司法资源、保护公益高效及时等独特优势。本次开庭审理的案件,不仅开启了博州公益诉讼的新起点,也给违法者敲响了警钟。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提供了司法保障,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知法懂法守法。破坏环境资源的行为不仅要受到刑事处罚,还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文 / 陈涛

图 / 哈丽夏

博州美丽·因为有你

主办/博州党委宣传部 承办/博尔塔拉报社

监审/董淑健 编审/彭莹 编辑/唐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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