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時間以來,中小學食品安全問題偶有發生,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很多網友建議,應該效仿國外一些國家的做法,實行學校校長與學生在食堂一起進餐的制度。

日前,教育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衛健委共同發佈《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中小學幼兒園應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應有學校相關負責人與學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記錄,有條件的中小學幼兒園還應建立家長陪餐制度;中小學幼兒園一般不得在校內設置小賣部、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規定》將從4月1日開始執行。

每餐均應有學校負責人與學生共同用餐

《規定》要求,學校食品安全實行校長(園長)負責制,中小學幼兒園應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應當有學校相關負責人與學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記錄,及時發現和解決集中用餐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有條件的中小學幼兒園還應建立家長陪餐制度,對陪餐家長在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見建議及時進行研究反饋。

用餐信息及時向師生家長公開

學校應當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營養健康管理人員,建立並落實集中用餐崗位責任制度,明確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相關責任。還應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開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臺等方式及時向師生家長公開食品進貨來源、供餐單位等信息,組織師生家長代表參與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管理和監督。

學校在食品採購、食堂管理、供餐單位選擇等涉及學校集中用餐的重大事項上,應當以適當方式聽取家長委員會或者學生代表大會、教職工代表大會意見,保障師生家長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同時暢通食品安全投訴渠道,聽取師生家長對食堂、外購食品以及其他有關食品安全的意見、建議。

△杭州一小學的開放廚房,家長檢查食品安全

學校自營食堂應堅持公益性原則

學校自主經營的食堂應當堅持公益性原則,不以營利爲目的。實施營養改善計劃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食堂不得對外承包或者委託經營。學校食堂不得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包括亞硝酸鈉、亞硝酸鉀)。中小學、幼兒園食堂不得製售冷葷類食品、生食類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製作四季豆、鮮黃花菜、野生蘑菇、發芽土豆等高風險食品。

中小學、幼兒園食堂應當對每餐次加工製作的每種食品成品進行留樣,每個品種留樣量應當滿足檢驗需要,不得少於125克,並記錄留樣食品名稱、留樣量、留樣時間、留樣人員等。留樣食品應當由專櫃冷藏保存48小時以上。

推薦閱讀

期待這場國際盛會!開幕式和閉幕式都將在我市舉行!

【關注】尚朝陽調研羊山森林植物園建設工作:按照年底開園的目標全力推進園區建設

好消息!信陽中心城區離集中供暖又近一步啦!

編輯丨王曉輝 編審丨馮俊明 終審丨黃國治

投稿郵箱丨[email protected]

商務洽談丨13837610518 新聞熱線丨0376-6659992

·部分內容和圖片轉自網絡,如有侵權請及時聯繫我們刪除;

·原創文章版權屬信陽廣播電視臺官方微信所有,轉載請註明來源和作者。

信陽廣播電視臺新媒體矩陣

官方微信號 ∣ 信陽手機臺

信陽電視網 ∣ 信陽文產網

長按,識別二維碼,加關注

看電視、聽廣播、知信陽

敬請關注廣電新媒體平臺

目前100000+人已關注加入我們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