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花近5000元報名培訓班 想退費遭“總部”“分校”互相推諉

3月5日

市民楊女士到“學慧網西安學員服務中心”報名,交了4992元培訓費。

3月14日

楊女士要求退費。報名點工作人員稱,協議規定自報名之日起超過7天不予退費。

3月18日

楊女士交涉後,對方答應退費,但要扣25%費用。

3月19日

華商報記者和楊女士同去,報名點負責人屈某稱,退費應由北京公司負責。

工商人員和楊女士同去,工作人員稱會和北京公司協調,儘快解決退費問題。

3月20日

學慧網400接線員稱西安這邊是分校,具體問題要諮詢分校。

楊女士退費問題仍未解決。

3月21日

答應楊女士提議,扣款500元,其他的錢45天內返還到她賬戶

學慧網西安學員服務中心

教育諮詢,有工商營業執照,無辦學許可證

POS機刷卡,收取培訓費交至總部

北京學慧網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組織培訓,有無辦學許可證尚未知

與西安中心經營收益按比例分成

西安市民楊女士在“學慧網西安學員服務中心”交了“ACI國際註冊營養師”的培訓費,還沒開始學習想退費不學了,但該“中心”稱他們和學慧網並不是一家公司,退費要由北京那邊的公司退。這種經營模式如何監管,工商部門工作人員稱感到“很頭疼”。

市民:發現口碑不好想退費,被告知報名超過7天不退費

據楊女士講,她準備考營養師證,網上查詢後和“北京學慧網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取得聯繫,對方說西安有他們的分校,可以考取“ACI國際註冊營養師”證書。3月5日,她按對方所說地址找到電視塔附近的萊安中心T2樓1805室。接待她的工作人員湯某說,國家取消營養師資格證書後,現在全國乃至全世界認可的是“ACI國際註冊營養師”證書。湯某用POS機收取了楊女士4992元培訓費。

楊女士說:“湯某讓我在手機上簽字時根本沒說協議的事。後來我仔細看手機才發現學員信息表下面有電子版協議,但文字很小,裏面有一些內容對學員很不利,工作人員卻根本沒給我提醒。”

楊女士打隨後打12345,打110等多方投訴和求助。3月18日協商後,“他們答應我按7天以內的退費辦法處理,扣款25%,退的錢120日內打到我的銀行卡上。”楊女士不同意。

據瞭解,有相同遭遇的學員建了個維權羣,羣裏約有50人。

工商部門:兩次現場協調,退費問題仍未解決

3月19日,華商報記者和楊女士一起到該報名點,門口掛着“學慧網西安學員服務中心”的牌子。

負責人屈某稱,公司名稱叫做“巨石(西安)教育諮詢有限公司”,和北京學慧網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簽有協議,負責該公司西安區域銷售工作。POS機刷卡收取的培訓費給了北京學慧網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所以退費應由北京公司負責。

掛着學慧網標識,收錢也在該公司,爲何退費卻成了另一家公司的問題?對此,屈某沒做正面回答。但根據其出示的兩家公司的合同,有對經營收益按比例分成的內容。

隨後記者和楊女士到會展路工商所反映問題。兩位工商人員和楊女士一起到該公司,該公司的工作人員稱會和北京公司協調,儘快解決退費問題。

工商人員當天兩次到現場協調,但截至3月20日,退費依然未解決。

工商人員說:“這個公司我們不是第一次去查。組織培訓的公司在北京,培訓費也交到了北京的公司,西安這個公司只是做教育諮詢,有工商營業執照。這種經營模式該怎麼管,我們也很頭疼。”

有無辦學許可證?“總部”“分校”互相推諉

“ACI國際註冊營養師”證書效力究竟如何?據西安營養學會委員、國家一級營養師張嫿介紹,國家取消營養師資格證書後,她曾在網上查到過“ACI國際註冊營養師”,發現它沒有培訓教材,對學員報名甚至沒有學歷和專業方面的要求。

3月20日上午,記者撥打學慧網400電話詢問“ACI國際註冊營養師”情況和辦學資質問題,接線員稱他們是總部,西安這邊是分校,具體問題要諮詢分校。她並不清楚具體情況,甚至建議通過百度搜索。

屈某稱他們是教育諮詢公司,沒有辦學許可證,“北京學慧網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應該是有的,我們會聯繫他們提供。”截至3月20日下午5點半,屈某並未能提供該證。

3月21日,楊女士告訴記者,對方答應她以前的提議,扣款500元,其他的錢45天內返還到她賬戶。

市民花近5000元報名培訓班 想退費遭“總部”“分校”互相推諉

西安市人社局:沒有辦學許可證,就是黑培訓機構

西安市人社局工作人員介紹,2016年底,營養師證書和心理諮詢師證書從國家職業資格目錄裏取消了。現在各相關協會或國外的一些機構會頒發證書,但效力如何主要由市場來認可。

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的規定,教育培訓機構分爲兩類,營利性的在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註冊,非營利性在民政部門登記。教育培訓機構要在社會上進行招生、培訓、收費,不論是集體授課還是網絡教育,必須要有教育部門或人社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如果沒有辦學許可證,就是黑培訓機構。

律師:不利條件未提示說明,楊女士可要求返還全部學費

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祁佔榮認爲,若提供的是格式合同,依據(合同法)規定,格式合同中對對方不利的部分要特別提示說明,學慧網不能提供其特別提示過楊女士的證據,該條款對楊女士不生效。所以,楊女士可以要求返還全部學費。 華商報記者 馬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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