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藥師們,再“掛證”就要被拉黑了!

繪圖:楊佳

今年“3·15”晚會中央廣播電視總檯曝光了重慶當地多家藥店出現執業藥師“掛證”、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等問題,引發社會熱議。3月19日,國家藥監局發佈《關於開展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爲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將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爲期6個月的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爲整治,執業藥師“掛證”將面臨註銷資格證的處罰,而違規藥店也將被撤銷GSP(《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證書》)。

藥師“掛證”將被註銷資格證

整治行動分爲兩個階段,一是自查整改階段。通知要求,所有藥品零售企業對照《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要求開展自查,對執業藥師配備不到位、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等問題,採取切實有效措施主動進行整改。企業自查整改情況應於2019年4月30日前報屬地市(或縣)級負責藥品監管的部門。所有註冊執業在藥品零售企業的執業藥師亦須一併開展自查,凡是存在“掛證”行爲、不能在崗服務的執業藥師,應立即改正或於2019年4月30日前主動申請註銷《執業藥師註冊證》。

二是監督檢查階段。通知要求,自2019年5月1日起,各省級局組織對行政區域內的藥品零售企業開展監督檢查,凡檢查發現藥品零售企業存在“掛證”執業藥師的,按嚴重違反《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情形,撤銷其GSP。凡檢查發現藥品零售企業未按規定配備執業藥師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條規定依法查處;同時,將該企業列入年度重點檢查對象,進行跟蹤檢查或飛行檢查。凡檢查發現藥品零售企業未按規定銷售處方藥的,依據《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予以處罰。凡檢查發現存在“掛證”行爲的執業藥師,撤銷其《執業藥師註冊證》,在全國執業藥師註冊管理信息系統進行記錄,並予以公示;在上述不良信息記錄撤銷前,不能再次註冊執業。

單體藥店面臨市場淘汰風險

按照規定,藥品零售企業應當在醒目位置公示《執業藥師註冊證》,並對在崗執業的執業藥師掛牌明示。執業藥師不在崗時,應當以醒目方式公示,並停止銷售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但事實上,執業藥師“掛證”現象在業內幾乎是公開的祕密,不少藥店實際並沒有聘請執業藥師,而是花錢租來藥師證以求“合規”銷售處方藥。據央視報道,“證件掛靠”已經形成了一個完整灰色鏈條,聘證網、獵證網等相關中介網站也被曝光。在聘證網上,執業醫師應聘兼職的信息有4925條,執業藥師的應聘兼職信息高達11800條。

執業藥師長期數量不足,是催生“掛證”現象的一大原因。根據國務院印發《“十三五”國家藥品安全規劃》,到2020年,每萬人口執業藥師數超過4人,所有零售藥店主要管理者具備執業藥師資格、營業時有執業藥師指導合理用藥。也就是說,每家零售藥店未來至少需要配備2名執業藥師。

根據國家藥監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數據,截至去年底,全國執業藥師註冊人數約爲46.8萬人,平均每萬人口執業藥師人數爲3.4人。其中,註冊於社會藥房的執業藥師418576人,佔註冊總數的89.4%,環比上月增加4186人。註冊於藥品批發企業、藥品生產企業、醫療機構的執業藥師分別爲34827、3857、10759人。

從數字上分析,執業藥師的數量增長已經非常迅速。過往資料顯示,在2015年10月31日,全國共有註冊執業藥師24萬多人,較2014年底增加76775人。跟如今的近47萬相比,執業藥師在三年內數量接近翻了一番。

不過,相對於中國目前45萬家零售藥店來說,執業藥師仍然存在數量缺口。而對於一些小而散的單體藥店來說,要聘請兩名執業藥師,一年要增加幾十萬的人力支出,恐怕難以爲繼。業內人士認爲,隨着近年醫藥分開政策的推行,零售藥店被業界視爲承接醫院處方外流的主要銷售終端,但配備足夠的藥師才能在2025年零售藥店分類分級管理制度實施前取得二、三類藥店的資格,而目前中國零售藥店中符合三類藥店標準的不足1/6。嚴查執業藥師“掛證”,最“受傷”的應該是小型單體藥店。澤平宏觀研究報告指出,根據一般經驗,藥店發展要經歷單體時代、連鎖時代和巨頭時代三個階段。從2011年到2017年,我國藥店連鎖化率已經從35%上升至51%,預計下一步藥店連鎖化趨勢還會加速。

南方日報記者 嚴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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