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9年8月9日晚8時,柳湖高速公路大隊民警在崆峒山收費站開展“除隱患防事故保大慶”夜查專項行動時,檢查甘DXXXX 號輕型普通貨車發現,駕駛員某某明無法出示有效證件,經詢問得知,駕駛員某某明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和兒子在返回老家的途中,擔心兒子某成獨自駕車身體喫不消,主動要求由自己駕駛車輛返鄉,讓兒子某成好好休息,準備明天的遠行。某某明也表示,本起案件讓他受到了教育,他也會以此爲戒。

2019年8月9日晚8時,柳湖高速公路大隊民警在崆峒山收費站開展“除隱患防事故保大慶”夜查專項行動時,檢查甘DXXXX 號輕型普通貨車發現,駕駛員某某明無法出示有效證件,經詢問得知,駕駛員某某明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和兒子在返回老家的途中,擔心兒子某成獨自駕車身體喫不消,主動要求由自己駕駛車輛返鄉,讓兒子某成好好休息,準備明天的遠行。得知無證駕駛要被拘留並且還要對其兒子某成作出一定處罰時,作爲父親的某某明坦言,他可以接受所有的處罰,但希望不要處罰他兒子,因爲他兒子還要去外地上班。

聽聞此言,執勤交警耐心細緻的向老父親某某明講解法律規定,並在維護法律公平性的情況下對其減輕處罰。最終,因某某明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柳湖高速公路大隊對其作出罰款一千元、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處罰。某某明也表示,本起案件讓他受到了教育,他也會以此爲戒。也明白了“父愛如山需分時 違法之事莫伸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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