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道》

(荷) 高罗佩 著

宋慧文 孔维锋 王建欣 译

琴为圣乐:

君子涵养中和之气,

籍以修身理性。

当以道言,非以艺言也。

习琴之友,必期博雅端方之士,

方可传之;轻浮佻达者,岂可语此。

派既不同,传亦各异。

首严音律兼重指法。

习琴者须令听过各家,

务要心悦诚服,然后授受分明。

苟会心明敏者,何妨青出于蓝。

其或齐传楚咻,志不专一,

则亦不屑教诲之而已矣。

孔子学琴于师襄,十日不进。

伯牙学琴于成连,三年未成。

初学者须要心坚志决,必期有成,

方可传习。其或乘兴而来,

半途而废,亦不足取也。

琴为古人养性之具,

非以资湖口计也。

每见时师传授,辄讲酬仪,

鄙秽难闻,风雅扫地矣。

凡我同志,各宜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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