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提倡实名举报 公布央视及相关线索举报电话

为了更好地核查举报信息,中央纪委信访室提倡实名举报,严禁拦截正常上访群众!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相关单位,要向举报人反馈结果并征求他们的意见。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010-68579889;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010-68508738;中央电视台《实话实说》: 010-63984662;中央电视台《面对面》 : 010-63984655;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 010-68579889转198;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010-68579889-166

凤凰台总机: 010-68977288

人民日报新闻线索: 010-65368383

解放日报新闻热线:8621-63523600

新华社新闻热线: 010-63073111/3222

010-63076206 010-63074267

反映违反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举报:

检察机关超期羁押举报

重大建设项目违规举报: 010-68501111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举报:010-68304532

经济犯罪举报中心: 010-65204333

中国土地矿产法律热线: 16829999

水利工程建设举报: 010-63205050

中国消协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投诉:010-67347472

农药案件举报: 010-64192810、64194066

统计违法举报: 010-68573311转88123

审计署水利建设资金举报: 010-68301241、 010-68301802(自动传真)

传真: 010-63543711

信访举报有关规定

1、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相关单位

处理信访举报遵循“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重要原则,一般情况下都要转到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去处理。

但中央纪委监察部明确规定,严禁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检举、控告单位或者被检举、控告人。反映谁或者哪一级机关的问题,解决的时候又回到被反映机关,这种问题是严格禁止的。

2、要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

发现腐败行为应该如何举报?

举报人应当尽可能据实反映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违纪事实、具体情节和相关证据。对违纪案件的调查也有其自身规律。比如举报材料对违纪事实的情节写得很具体、很详细,有的还附上了相关证据,提供了其他知情人的信息,这样的举报材料对案件调查帮助非常大。另外,如果举报人能够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话就更好了。

对于实名举报,纪检监察机关在调查结束后,要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同时还要征求他们的意见。

3、完善保护举报人法规制度

如何保护举报人,防止打击报复?

纪检监察机关非常重视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采取一系列措施:一是完善保护举报人的法规制度,细化举报保密制度;二是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三是对举报人受到错误处理或者人身伤害、名誉损害、财产损失等,在职权范围内予以纠正或建议有关部门予以纠正。

4、网络举报问题更加方便快捷

网络监督日益成为一种反应快、影响大、参与面广的新兴舆论监督方式。但是,有的网络信息内容还不够真实,有的是情绪的宣泄,有的客观上造成了案件线索的泄露,给调查核实带来不利的影响。

通过网络曝光违纪现象不属于法定举报行为,纪检监察机关也难以防止曝光者遭受打击报复。希望公众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正规渠道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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