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實際上勞動監察大隊和勞動仲裁均有信訪投訴窗口(有些地方是在一起),這個窗口是員工必經的第一步,主要作用是瞭解大概的勞動爭議情況,看能否事先和企業之間形成調解。員工在勞動爭議中,要想佔據有利的地位,除了公司違規的事實證據外,更重要的是我們要弄清楚勞動維權中各部門的一些職責與用途,因爲太多員工不熟悉而在這塊喫虧,造成自己的合法勞動權益沒有得到有效的保護。

題記:聽到太多的員工說,勞動維權沒什麼用!實際上,大部分人到現在還沒搞清楚勞動爭議投訴維權與勞動仲裁的區別,這個是直接導致員工被動的原因之一。

員工在勞動爭議中,要想佔據有利的地位,除了公司違規的事實證據外,更重要的是我們要弄清楚勞動維權中各部門的一些職責與用途,因爲太多員工不熟悉而在這塊喫虧,造成自己的合法勞動權益沒有得到有效的保護。

所以找對部門,纔能有效的維護自己的勞動權益;弄清環節,纔能有針對性的做好準備。本章節要說的正是這些,避免員工因自身原因造成勞動維權受挫折,從而半途而廢:一個當地完整的勞動部門究竟有哪些和員工相關的部門?他們的職責分別是什麼?另外一個是員工在完整的勞動爭議維權中究竟要經歷哪些環節?【各地的部門名稱叫法可能會有一些差異,但不影響】

員工都說勞動維權沒用,先弄清投訴信訪與勞動仲裁再說!

完整的勞動部門包括兩大塊:勞動行政部門和勞動保障部門!

一、勞動行政部門

這部門名稱是不是有點眼熟?沒錯,這個部門在《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上均有提到,其主要職能顧名思義就是針對公司在勞動關係方面的違規點進行監督和查處。

1、如果說到其中的“勞動監察大隊”,大家應該都不陌生了,實際上這個部門主要是針對公司的,有執法的權力,同時在員工和公司之間起到初期協調的功能。再說直白點,地方的勞動監察大隊可以對公司的勞動違法行爲進行查處,也可以對公司進行罰款,也可以幫員工和企業協商、提供相關的證明(如拖欠工資等),但對於公司最終是否支付拖欠員工的費用,沒有強制執行權。

但這些受理和處理記錄,很多時候可以作爲員工的爭議。總的來說,勞動監察大隊的重點作用是“協調勞動關係,維護社會穩定”。

2、實際上勞動監察大隊和勞動仲裁均有信訪投訴窗口(有些地方是在一起),這個窗口是員工必經的第一步,主要作用是瞭解大概的勞動爭議情況,看能否事先和企業之間形成調解。如果員工或公司有一方堅持不同意,纔會進入下一步勞動仲裁。

實際上很多員工卡在這方面,因爲這個窗口的重要作用就是要維護勞動關係穩定,所以他們的主要工作就能能將雙方的勞動爭議調解完畢,這就意味着雙方肯定有一方要做妥協讓步,很明顯大部分讓步的是員工【但如果是拖欠工資,那性質就不同】。這也就是爲什麼很多員工感覺勞動部門偏向着公司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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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勞動仲裁部門,這裏還是單獨拿出來說比較好。完整名稱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勞動仲裁開庭的一般就是這個委員會的派出庭,和派出所一個道理。勞動仲裁出具的裁決書纔是具有執行效力的,雙方在特定的情況下可以選擇繼續起訴,也可以到期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下面一條就主要講一個完成的過程要包括哪些環節,避免員工被忽悠止步在某個環節】

員工都說勞動維權沒用,先弄清投訴信訪與勞動仲裁再說!

二、勞動保障部門

看名字,我們也清楚,這個主要突出保障的作用,說簡單點就是社保和就業這一塊,包括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和失業相關的一切事務。這就是爲什麼我們要公司補繳社保,勞動仲裁部門不受理的原因(而且現在基本上社保局是逐步獨立開來)。

一個完整的勞動爭議維權,應該包括這些環節!

我們一定好記住,如果要想最終拿到自己的工資等合法勞動權益,在投訴和協調無果後,只有勞動仲裁才能幫我拿回這些,所以千萬不要因爲前期投訴沒有結果就放棄。

一、員工投訴階段

這個不用多說了,員工對於自己的訴求直接去投訴,這裏建議員工一定要帶好材料再去投訴,記得保留好原件,只提供複印件。其中勞動合同等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是必帶的,另外還有公司的工商信息,這個在網上都能查到。這樣相關部門才能確認雙方的關係並進行初步受理。

一定要注意,大部分員工在這一階段,就會受到挫折,並會使自己信心受挫,要麼就是自己的資料和證據不全,要麼是勞動部門說員工的投訴沒法成立等等,這時我們一定要堅持。

二、調解階段

記住勞動爭議案例中,調解肯定是佔大多數的,而且是貫穿在整個勞動爭議維權過程中,隨時都有可能調解。所以相關部門在收到員工投訴後,就會聯繫企業覈實情況,並進行調解。

在這個階段呢,還是會在偏向於企業的基礎上,也會爲員工說話,總之目標就是能夠讓勞動爭議在這裏達成一致。不過基本上很少都有達成一致的,要麼員工堅持不同意,要麼就是公司態度強硬。

員工都說勞動維權沒用,先弄清投訴信訪與勞動仲裁再說!

三、勞動仲裁階段。

1、提供申請材料。這個不用多說了,本專欄前幾章節有詳細說明,按要求準備好,並且態度明確的要求申請仲裁即可。在這個階段,也可能存在引導員工不要申請勞動仲裁,而是仍然建議員工與公司進行協商解決的方式進行。如果公司已經態度強硬不願調解,或者調解的條件非常苛刻,那麼此處就要強硬的要求申請勞動仲裁。記住勞動仲裁只要有填好仲裁申請書(包含公司的信息,網上都有)、個人身份證明和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相關部門不得以沒有其他證據爲由拒絕。

2、開庭前調解。這是標準流程,在正式開庭前,仲裁員會問雙方是否同意庭前調解,基本上這個時候都不會同意。

3、正常開庭。包括雙方陳述、對提供的證據進行說明、雙方質證對方的證據、仲裁提問環節、最後雙方補充環節。這個按要求進行就好了。本專欄也有專門的章節教大家如何進行勞動仲裁庭審辯論,其實也很簡單。千萬不要被仲裁員嚴厲的說辭給打亂自己的思路,要做到不卑不亢,正常表述就可以了。

4、在出裁決結果前再次調解。這個環節也是規定流程,通常這個環節雙方會有調解意願,同時勞動仲裁會分別和雙方溝通,並分別表示裁決結果可能對自己不利。在這裏建議如果能調解,員工還是選擇調解吧,只要和自己的請求相差不是很大,也都可以接受,按照目前法院一審、二審所花費的時間和律師費用等等,如果差額在5000元左右,基本都可以接受。如果數額大的,差額在10000元也可以考慮。當然,如果你的請求金額在10000元以內的,那就看情況評估了,比如減個2000元也是可以接受,重點看自己的態度。

四、出裁決結果

出了裁決書後,一種是雙方均不能起訴至法院的情形,到期公司必須執行,若不執行,員工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一種是雙方均可起訴的情形,那就繼續按照後續的流程進行期即可(所以爲什麼說能調解的儘量調解,因爲後續花費的時間實在太久了)。

總的來說,在勞動爭議信訪投訴沒有結果後,就要第一時間準備好證據去申請勞動仲裁,千萬不要把過程中遇到的挫折,而影響到你的信心,總之勞動權益是靠自己維護的,千萬不要把希望寄託於其他人,即便其他人可以幫你,但最終還是得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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