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是否順暢,不僅僅車輛需要按交通規則行駛,同時,車輛也不能亂停亂放。最近,一對夫妻在路邊隨意停車後,便做起了生意賣紅薯,執勤民警發現後在勸其離開時竟被辱罵。

流動攤販亂停放 交警勸離被辱罵

事發當天早上7點多,臨渭交警大隊四中隊民警針對轄區城市道路亂點進行整頓,在勝利大街與西嶽路丁字路口發現一輛輕型貨車,車上一對夫妻在路邊違規停放車輛並設攤擺點賣紅薯,對道路交通造成影響,隨後民警勸其駛離,但駕駛員卻拒不配合。

臨渭交警大隊 四中隊 民警 何濤:在勸阻的過程中,要求駕駛員出示駕駛證、行駛證的時候,駕駛員態度惡劣,極不配合,對我們進行辱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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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警要求其下車,配合到中隊接受進一步調查時,蘇某竟強行啓動車輛,衝破民警阻攔駛離。隨後,民警將蘇某妻子帶至四中隊,接受進一步調查。

流動攤販亂停放 交警勸離被辱罵

臨渭交警大隊 四中隊 民警 何濤:蘇某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之規定,第三十八條之規定,我們合併對他處以300元罰款,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

《東秦百姓》記者:樊東寶

初審:郭晶

終審:趙寶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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