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小偷,第一反應就是

抓!小!偷!

現在,超市告訴你:

小偷不用抓?

我們“私自處罰”…

【小司說法】超市抓到小偷後私自處罰?罰款十倍起獲利超百萬!

案件回顧

近日,宿城區大潤發超市原工作人員李先生爆料:超市抓獲小偷後,不依法移送警方,而是有自己的一套“獨特”處理手段。

【小司說法】超市抓到小偷後私自處罰?罰款十倍起獲利超百萬!

部分偷盜人員接受處罰視頻)

視頻顯示,2019年4月1日,一名中年婦女帶着小孩在稽覈室接受超市工作人員的盤問,並且在多次向工作人員下跪求饒和交了數百元的罰款之後,才能放行。

【小司說法】超市抓到小偷後私自處罰?罰款十倍起獲利超百萬!

2019年4月5日,一名戴眼鏡的老年男子在超市拿東西不付錢後,被工作人員帶入稽覈室接受處罰,經歷了長時間的討價還價,並交了數百元的罰款之後,才能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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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員:不抓小偷“先盯再審”

據李先生介紹,超市有一個專門的部門叫防損部。防損部的重要工作之一,就是發現和處理在超市內實施偷盜行爲的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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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盯:讓你“偷成功”

巡邏:平時防損部的工作人員都會在超市內不斷巡邏,一旦發現有小偷出現,他們就會盯住不放。

盯住:“看到拿東西的人不付錢,我們會一直跟着他到收銀臺,結賬的時候也不提醒,等到出門的時候,再把他揪回來。”

再審:讓你“交罰款”

覈算:逮到這些拿了東西不付錢的“顧客”之後,他們會將其帶到專門的訊問室,要求其將偷盜的東西如數交出,然後進行價格覈算。

詢問:覈算完成後,就會詢問其會員資料,家庭住址,工作單位、所在社區等基本信息,然後由工作人員當場宣佈對其作出的處罰決定。

罰款:“先跟他說好,你這個東西要賠錢,如果你要是不給錢,我們就要報警,通知你家裏。”

罰款:因人而異 量力而行

李先生提供了數百份2013年左右宿遷市宿城區大潤發超市與偷盜人員達成的和解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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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閱這些和解協議書後發現,如果某個人在超市內偷拿了價值一兩百元的商品被工作人員抓獲,正常的賠款都在數百到上千元不等;

如果偷盜的價格達到千元以上,賠款價格將更高。

比如,2013年3月,李某曾在超市內偷拿了五件衣服未付款,價值1100多元,被發現後最終的處罰賠款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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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員會根據小偷的背景和承受能力進行“開價”:“看他是不是上班的人,有多大承受能力,最終成交的價格必須在十倍左右的。”

如果當事人實在不願意賠錢,那麼他們就會將其送至派出所,由警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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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每一份和解協議書上,當事人都要求寫下不要向警方報警,並且是自願賠款的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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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移交警方 從未罰款

對於此事,大潤發超市的客戶經理楊女士表示否認,稱只要是在超市內抓獲的小偷,他們無一例外,都會交給警方處理,從未私下裏進行過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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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李先生提供的部分和解協議書複印件,楊女士稱 “上面沒有公司的蓋章”,對這些材料的真實性表示懷疑。

但是,這些和解協議書上每一張都有時任大潤發相關負責人的簽字,她的回覆又顯得含糊其辭,“這個看名字好像叫劉德全,我們經理有這個名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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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李先生已將掌握的證據材料提交給了當地警方,由警方進行調查覈實。

律師:偷竊違法 私罰違法

法律博主@談典看法 認爲,超市開得越大,管理難度就越大,可惡的小偷偷東西必須要懲罰,超市本身也是受害者。

法條鏈接: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但是超市抓到小偷之後,可以要求小偷退還偷的東西,但無權要求罰款。

除行政機關和人民法院外,其他單位都無權罰款,用人單位也無權罰款。行政機關和人民法院作出處罰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依照規定的程序實施。

江蘇當代國安律師事務所律師虞立峯認爲,如果宿遷市宿城區大潤發超市確實存在通過罰款,私自處理偷盜人員的行爲,情節嚴重的,相關人員將構成敲詐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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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關鍵

(1)認定本罪的關鍵:客觀方面行爲人採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逼迫財物所有人、保管人就範,將公私財物交由行爲人或其指定的第三人控制或提供財產性利益。

(2)敲詐勒索要求數額較大的才構成犯罪,何謂“數額較大”,應參照《關於敲詐勒索數額認定標準問題的規定》,以1000元至3000元爲起點。

(3)注意本罪與搶劫罪的區別:它們主要在“脅迫”的方式上有相似之處,對此主要用以下幾個方面區分:一是威脅的內容是否僅限於暴力;二是威脅的方式是否由行爲人當場向被害人發出;三是非法取得財物的時間是否只能在當場當時取得。

量刑起點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4條規定:

(1)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敲詐勒索數額2萬元的,基準刑爲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構成敲詐勒索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爲起點;

(2)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爲起點。

(3)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爲起點。

看法:

大潤發超市是否真的如爆料所說:先盯再審、私自處罰,具體還要等待警方進一步的調查。

若事實果真如此,超市利用人性的弱點謀取私利,觸犯了法律最終也會自食其果。小編這裏提醒大家,遇到小偷還是要找警察叔叔,不要爲了一時的“小聰明”觸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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