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受傷是常有的事,如果你在工作中受了傷公司一般會怎麼處理呢?或者說你會怎麼跟公司或老闆談賠償問題呢?重慶王大姐她的丈夫在杭州雙浦鎮的工地上幹活,結果這個手受傷了,而且很可能在之後的一年時間裏這個手都沒法幹活了,王大姐說家裏面有老人和孩子都要等着她和她的丈夫去外面打工來養活他們,現在這樣的狀況可能之後他們的時間會變得很難熬。

幫大姐和丈夫是重慶人上個月他們經過朋友介紹來到杭州雙浦鎮參加水田改造項目主要工作就是拆房和清理建築垃圾。9月14號下午兩點多王大姐的丈夫在搬運垃圾的過程,當中不是受傷。王大姐說,她丈夫的左前臂被破碎的瓷磚劃破流了很多血,送往醫院之後醫生診斷丈夫的左前臂肌肉斷裂神經和動脈也都有損傷,之後王大姐的丈夫在醫院住了12天,花了1萬多的醫藥費,包工頭給了2萬塊錢。

王大姐說,在她的老家還有兩個孩子和兩位老人需要撫養,一家人的經濟來源全靠她和丈夫在外打工,現在丈夫的手受了傷,醫生說要修養一年,那麼這一年的收入就沒法保障。經瞭解,王大姐和丈夫是一位姓陳的包工頭所僱,但是雙方並沒有簽署任何勞動合同,那麼王大的訴求能夠實現嗎?記者諮詢了律師。吳律師說,作爲僱主在僱傭工人實施僱傭工作當中造成的損害一般是由僱主來承擔責任的,就這個情況來說是應該賠償誤工費營養費的,但精神損失費應該是不存在的。

王大姐說,她和丈夫每年打工一年大概有10萬塊錢左右的收入,如果丈夫需要修養一年,她認爲這是一筆誤工費,應當由包工頭負責,但是現在包工頭的態度是根本不理他們,隨後記者聯繫上了包工頭陳老闆。陳老闆說現在對於王大姐一家提出兩點質疑,第一幫大姐丈夫的手受傷程度究竟有沒有那麼嚴重需要休養一年?第二假設需要休養這麼長的時間,那麼一年十多萬元的誤工費是否合理呢?

吳律師說,休息時間是不是合理的問題,應該由第三方醫院出具一個證明,如何計算誤工費用一般是參照被侵害之前工資的實收情況,如果農民想要證明自己損失,就要拿出之前相應工作的收入憑證。經過協調,陳老闆表示第二天他會找人帶王大姐的丈夫去醫院複診,如果傷情真的很嚴重,需要休養較長時間,他願意再來協商賠償問題。

對於賠償的問題,各地網友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子彈湯:誤工費也太多了吧?如果兩個人一年收入10萬左右,那麼一個人受傷,誤工費也就5萬塊錢,而且大丈夫僅是一隻手受傷,並沒有完全失去勞動能力,所以給5萬都多了。

@逆襲:10萬塊錢不多,她丈夫受傷了肯定要她照顧,所以他不僅要工作,還要照顧她丈夫,工作時間也會相應縮短,而且在這段時間內開銷也會更大。

@如此閃耀:10萬塊錢太多了吧?這包工頭挺厚道,但是也不能這樣坑人家吧?

對此你有什麼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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