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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岛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下发《关于做好青岛市小学生课后校内托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从2019年春季学期开始,在全市小学实施课后校内托管,经费由政府“买单”,按每生每小时2—5元标准,以增加教职工绩效工资总量的方式由财政拨付。

《通知》要求,免费托管基本服务每天结束时间不早于下午5:00,对家庭按时接送仍有困难的学生,要将免费托管延时至下午5:30。托管期间实施弹性离校,为家长接孩子提供便捷。

托管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是看护学生自主自习,可安排适合的艺体活动等。严禁延长或变相延长在校上课时间。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做好托管准备工作,同时妥善安置有托管需求学生的看护,自第二周起正式全面实施托管。每学期为家长提供不少于期初、期中2次变更托管申请的机会。发挥干部和党员的先锋作用,合理整合安排教职工轮流值班。可吸纳退休教师、社区志愿者、家长志愿者义务协助免费托管工作,但不能对以上人员提出强制性要求。

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家校沟通

牢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学校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含学生考勤制度、交接签字制度、清校检查制度、安全应急预案等),切实提高安保队伍的专业素质,重视过程管理,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各区市要向学校准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学校要召开家长会并印发书面告知书,准确解读免费托管基本服务,将托管时间、服务内容、组织形式等详细告知全部家长,使家长对政策有清楚、理性的认识。切实杜绝人为设置障碍阻止有需求的家长申请免费托管,学校不得要求申请托管的学生家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各区市要及时足额保障资金需求,在每生每小时2-5元范围内合理确定资金拨付标准,并规范写入区市实施方案(以每生每小时X元方式表述),以增加教职工绩效工资总量的方式拨付,全额用于教职工托管工作补贴。

《通知》中明确指出,学校参与课后校内学生托管工作的教职工,根据工作量给予一定的工作补助,补助金额纳入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各区、市、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机制,每月根据老师参与托管工作的时间,学生、家长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绩效量化考核,根据量化成绩确定资金发放数额,然后报区、市教体局相关部门审核发放。目的就是激励老师提高责任意识和托管质量,坚决把这项民心工程做好。

市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区市课后校内托管工作不定期进行调度、督导,适时提请市政府督查室开展联合抽查,各区市教体局要对学校加强指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抓好后续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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