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申請提高保額因爲萬能險的保額是可以調整的,如果交的保費不少,而保額不算太高,可以去保險公司櫃檯申請提高保額,如果能通過保險公司的核保,那麼就可以增加自己的保障額度,但是建議在專業的保險服務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因爲保額增加也就意味着扣費會增加,如果保額提高的太多,那麼很可能會出現保障不了終身的情況,萬能險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動態的產品,一定要與自己的服務人員充分測算並滿足自己的預期的情況下做調整。夫妻雙方互爲投保人爲對方投保重大疾病保險,同時都附加投保人豁免保費的附加險,在繳費期間如果有一方發生風險,比如說不幸患重疾、輕症、身故、全殘,那麼兩個人的保費都不用再交了,感覺很美好。

重大疾病保險的知識點是比較雜亂的,我再補充一下大家在選擇重大疾病保險的過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疑問。假如我不如實告知,保單生效兩年後是不是就一定能賠?

常見重疾保險的一些疑問,必讀

這個疑問實際上是《保險法》上說的不可抗辯條款。什麼意思呢?我來解釋一下:

投保過程中如果沒有如實告知,並且沒有如實告知的內容足以影響到保險公司決定是否承保,或者增加費率的,保險公司有權利解除合同。但是啊,如果兩年內保險公司沒解除合同,那麼將不能再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公司必須得賠償。很多銷售人員以此來忽悠消費者,鼓勵不告知,說只要撐過兩年就可以賠。

拿不可抗辯條款爲由來不告知是有風險的,很多保險公司在兩年內會主動的去排查,投保時什麼也不說,排查發現有很多不太好的就診記錄,那麼保險公司就會直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不是退還保費,而是退還現金價值,我們知道重疾險前兩年的現金價值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如果被保險公司解除合同了損失是巨大的。

那麼過了兩年就一定能賠嗎?目前保險公司的做法是直接拒賠,你去打官司吧,如果能打贏那麼我保險公司就賠,打不贏那麼就不賠。我們知道,打官司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費時費力。在實際判決中,法院一般會看發生的疾病與沒如實告知的問題有沒有必然的聯繫,有那麼就判不賠,沒有那麼可能就判賠了。

不可抗辯條款的本意是用來督促保險公司在保單生效兩年內去積極的排查,有問題及時的解除合同,而不是即使排查到了也不說,等理賠時我再給你說點兒事。所以,不可抗辯條款不是不如實告知的保護傘,我們投保時一定要做到如實告知。

常見重疾保險的一些疑問,必讀

一定要夫妻互保嗎?夫妻雙方互爲投保人爲對方投保重大疾病保險,同時都附加投保人豁免保費的附加險,在繳費期間如果有一方發生風險,比如說不幸患重疾、輕症、身故、全殘,那麼兩個人的保費都不用再交了,感覺很美好。因爲產品本身有豁免保費功能,所以患病一方的保費不用再交了,而患病一方又是對方的投保人,因爲同時附加了投保人豁免這樣的附加險,所以對方的保費也就豁免了。

附加投保人豁免保費的附加險,實際上是爲投保人買了一份,定期的保額遞減的消費型重大疾病保險,爲什麼是定期呢?因爲就保障繳費的那麼一段時間,爲什麼是保額遞減呢,那是因爲隨着保費的繳納,可以豁免的額度是越來越少的。不同的是附加投保人豁免是發生風險後保費不用再交,而爲投保人買定期的保額遞減的消費型重疾是發生風險後賠的錢可以用來繳納保費。所以,不要因爲某產品好但就是不能附加投保人豁免而選擇放棄投保,投保人規劃了足夠的重疾保障,不加投保人豁免也是可以的。

如果夫妻雙方的身體條件都挺好,那麼可以選擇夫妻互保,如果一方身體不滿足投保要求,那麼也沒必要非得夫妻互保,因爲附加投保人豁免要對投保人的身體做審覈,審覈不過就會影響另一方的投保。另外,如果婚姻不幸出現問題,將來處理保單也是一件麻煩事,所以夫妻互保沒想象的那麼神奇,如果不能加也沒必要強求。

買了重疾險還需要買意外險、壽險嗎?前邊的課程我們說了,即使買含有壽險責任的重疾險,那麼還是有必要購買壽險的,同樣,買了重疾險也是需要買意外險的。含壽險責任的重疾險雖然保意外身故、意外全殘,但是不保因意外造成的半殘責任,因爲意外造成的殘疾是分爲 1-10 級的,重疾險相當於保障的是最嚴重的一級。另外,所需要的意外保額是遠遠大於重疾保額的,意外險的保費也是最便宜的,所以買了重疾險依然需要購買意外險。

未成年人重疾保額有限制嗎?監管部門爲了防止道德風險,對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額有限制,10 歲以下的未成年人身故保額累計不允許超過 20 萬,10 歲以上的未成年人身故保額累計不允許超過 50 萬,目的是防止一些人給孩子投保高額的保險,然後爲獲利而殘害孩子。

重疾險很多都含有身故責任,所以一般產品爲了突破限制會規定在 18 週歲前身故返還所交保費,交多少錢賠多少錢,沒有額外獲利所以就不會發生道德風險。有些重疾產品 18 週歲前身故賠賠的比所交保費多一些,比如賠所交保費的2倍,那麼額外賠的錢就需要計入身故保額的限制範圍之內。

監管部門只是對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額累計有限制,對於重疾險的保額累計是沒限制的,所以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爲孩子購買高額的重疾保額,但是有些保險公司自己內部會對未成年人重疾保額做限制,一般不允許超過 50 萬,如果有更高的保額需求多配置幾家就可以。

買錯保險怎麼辦?

很多人買保險前沒做好功課,或者是被親情所迫不得不買,交了幾年的保費了發現產品性價比實在太差了,繼續交下去感覺太虧,需要痛苦幾十年,退保吧感覺損失巨大,這時候該怎麼辦呢?

首先先評估一下自己的身體健康情況,看看還有沒有可能重新購買新的保險,如果身體健康情況已經不允許再買新的產品了,那麼只能是有總比沒有強,那就繼續交吧。如果身體情況還可以再買新的產品,那可以做一些調整,比如有的客戶當初買的是 30 年交的產品,如果買現在的產品,同樣的保額 20 年交的每年保費與當初 30 年交的每年保費相當,而且保險責任還要好很多,現在保單繳費還不到 10 年,那非常有必要做個調整啊,調整後保費比以前交的少,保險責任還好。

如果有類似的情況,不要直接把原保單退了,要先購買新的保單,等新的保單過了等待期,可以無縫對接時再去退。先退了再購買新的是有風險的,如果在等待期內出險,那麼損失就大了。退保的時候可以看看當初保單簽訂的時候是否存在瑕疵,比如保單是不是被保險人親筆簽名,當初業務員是否承諾過保單之外的額外利益,業務員向你保證不用如實告知等,如果有的話可以與保險公司交涉,申請原額退保,不然退保只能退保單的現金價值。

一般保單上有個減額交清的功能,意思是說以後的保費可以不用再交了,視作已經交完,但需要把保額降低,也可以選擇減額交清不退保。但是這樣做也不合算,如果本身是買了份好的產品,沒有繳費的能力了,可以選擇減額交清。如果本身買了份不好的產品,減額交清相當於把該退保的現金價值,躉交了一份與原合同一樣的自己不喜歡的保險,那就不如直接退保買新的保險了,長痛不如短痛。如果當初購買的是萬能型的重疾產品,就不建議購買新的再退保了,有幾種可以調整的方式:

申請提高保額因爲萬能險的保額是可以調整的,如果交的保費不少,而保額不算太高,可以去保險公司櫃檯申請提高保額,如果能通過保險公司的核保,那麼就可以增加自己的保障額度,但是建議在專業的保險服務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因爲保額增加也就意味着扣費會增加,如果保額提高的太多,那麼很可能會出現保障不了終身的情況,萬能險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動態的產品,一定要與自己的服務人員充分測算並滿足自己的預期的情況下做調整。

萬能型產品雖然保額可調整,但是不含輕症責任,有輕症的需求的朋友可以在萬能調整一個合適的額度的情況下,再補充其它的含有輕症責任的產品。

申請降低保額如果覺得萬能型重疾不含輕症責任,不想再增加保額,那麼也可以忽略該產品的保額,直接購買新的含有輕症責任的產品,新買的產品要符合現在的重疾保額需求,萬能險也別浪費了退保完事,畢竟之前支付過那麼多的初始費用,可以把保額調低,把該產品當作一個理財險來用,可以多追加些保費,單從收益上講,可以秒殺市場上很多年金 萬能賬戶的產品。

最後再強調一遍,保險產品在不斷的更新,我們只能做到在當時情況下做到最好,不能期望永遠是最好的,如果差別太大我可以按照我以上的方式買新的然後退保舊的,如果差距不大那就沒必要了,產品發展的再好,不要忘記我們買重疾險的初衷就好。重疾保險的知識點比較雜亂,講的也比較多,涉及的一些疑問都是比較常見的,希望對大家選擇重疾險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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