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的建设过程中经常会看到有违章建筑出现的情况,遇到这样的建筑一般政府都会予以拆除,但是拆除违建的前提是要充分了解建筑的情况,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有一些建筑看上去它建设是存在问题的,但实际上它是合法的,还有一些建筑看上去完全没有问题,但是实际上以及违反了规定,现在我们就来看看这八类房屋,看上去像是违章建筑,实际上却是合法的,如果被强拆相关人员要负法律责任。

2019年下面这8种房屋不属于违建,严禁通过认定违建压低拆迁补偿

1、拥有土地使用证明,但是并不齐全的。

出现这样问题的房屋大多建造年份比较早,所以它们只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明,房产证等等证明并没有办理,这种情况的出现不能够成为判定违章建筑的理由,后期补办了相关手续就完全是合规建筑了。

2、土地规划调整之前建造的建筑。

这类建筑有一个特点,那就是符合当时建设时的土地规划和要求,但是并不满足当今制定的相关条例,这类建筑如果拥有之前阶段的相关证明资料,那么是不属于违建的。

3、08年之前建造和翻建的建筑。

我们现在施行的城乡规划法是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判定房屋性质的过程中就应该遵循这一规定。有的房屋在08年以前有着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和产权证书,就无法被认定是违章建筑,另外要是经过招标拍卖等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只要在08年前完成了翻建工作同样也不会被判定为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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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买断土地产权和地上建筑的。

不少企业厂房或小区因年久失修,被遗弃后,政府就会以招标投标的方式出售土地使用权,这也有可能导致之后交易的过程中并没有关于土地齐全的证件,但是这无法成为被判定成违章的理由。

5、从事农田建设等三种不同情况下的建筑物。

这三种情况分别是在农村土地的承包地,荒地荒山上开垦的土地,农用耕作的土地,这些土地具有完备的土地承包经营许可证,不能被认定为违章。

6、1986年6月25日之前建造的农村房屋。

在86年6月25日,土管法开始实施,同时也意味着82年的村镇建房用地规定废除,在土管法实施之前,取得82年建房用地规定许可的房屋不算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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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后续通过补办手段获得建设许可证的。

国家规定建设房屋的前提是一定要获得建设许可证或不动产权证,要是没有获得这项许可,只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补办缺失的证件,那么就不会被认定为是违章建筑,这也意味着国家对于一些建筑设立了一个期限,使限期改正,在期限内改正的房屋就是合理合法的房屋。

8、经招商引资且得到政府许可建设的建筑。

在国家的改革开放政策公布后的阶段中,为了大力发展经济,不少地方都进行了招商引资的手段,同时会给予不小的优惠政策,因此一些建筑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建设完成,只要经过当时政府的审批,那么这些建筑就不属于违建,同时国家的土管法第73条中说明以买卖或转让的形式非法使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的行政单位直接没收,对于主管的人员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要追求其刑事责任。

土地和房屋是人民利益最核心的部分,而在进行建筑认定的过程中,要避免认定上述八种房屋为违建,如果你的房子在上述八种房屋之中,且遇到了被判定为违章建筑的情况,那么就要立刻维权,也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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