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8月9日凌晨,樅陽縣法院執行法官根據舉報電話,成功將拒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被執行人劉某某抓獲並依法對其採取司法拘留強制措施。錢某某申請執行劉某某民間借貸糾紛執行一案,在執行過程中,因被執行人劉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該案執行法官在2018年12月份的“凌晨獵賴”執行行動中將其抓獲並依法予以司法拘留。

樅陽縣法院:達成和解協議卻不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二進宮”

在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面前,總有一些愛玩小聰明的被執行人爲了逃避強制執行措施,先是非常主動地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之後卻不斷拖延,千方百計躲避執行。面對這種變相逃避執行的行爲,樅陽縣法院執行法官們堅決予以打擊,果斷採取強制措施,確保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得以維護。8月9日凌晨,樅陽縣法院執行法官根據舉報電話,成功將拒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被執行人劉某某抓獲並依法對其採取司法拘留強制措施。

錢某某申請執行劉某某民間借貸糾紛執行一案,在執行過程中,因被執行人劉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該案執行法官在2018年12月份的“凌晨獵賴”執行行動中將其抓獲並依法予以司法拘留。在被拘留後的第二天,被執行人劉某某主動與申請執行人錢某某達成了分期履行的和解協議,被執行人劉某某得以被提前解除司法拘留。但嗣後,被執行人劉某某不但不主動按照和解協議內容來履行,更是想方設法躲避執行。

8月9日凌晨,執行法官接到舉報電話——被執行人劉某某在樅陽縣湯溝鎮出現,遂帶領快速反應小組值班幹警快速出警,最終將被執行人劉某某抓獲。在執行局,執行法官耐心做起被執行人劉某某思想工作,但劉某某始終稱自己手頭沒有錢,拒不履行。鑑於此,樅陽縣法院遂依法決定對其採取司法拘留強制措施。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