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是未成年,杀人不用坐牢!”

这两天,这样一则旧新闻突然出现在许多人的视野中,当我们看到这则新闻时,它的每字每句都让人难以置信、毛骨悚然。

2012年,广西一名13岁的小学生覃某邀请自己的同班好友周某来自己家玩耍,两人是住在一条街上的邻居,住房相隔不足150米,因此周某欣然赴约。

而就在周某低头玩手机的时候,覃某用木凳向向周某头部使其晕倒,因为害怕被老师和家长发现,她便用家中的菜刀、啤酒瓶、剪刀等凶器,将自己的好友杀害,并将她的头颅、手臂砍断,装进塑料袋,清理案发现场…

(图源:istockphoto)

覃某的行为终究被警察发现,但是当大家都在费解究竟是什么深仇大恨让她对好友下此毒手的时候,覃某给出的答案却让所有人无比震惊,因为周某长得比她漂亮,同学们都更喜欢和她玩耍…

仅仅是因为这样一个小小的理由,就轻易夺去了一个年轻的生命,毁掉了一个家庭,这样的结果任何人都无法接受。

(图源:dreamstime)

更让我们难以理解的是,已经成年的我们可能连杀一只鸡都不敢,一个正在上小学的女孩子竟然可以用如此残忍地手法将人杀害、毁尸灭迹,这是怎样扭曲的心理?

但最让人们内心难以平复的是,大家平日所说的“恶有恶报”,在这起案件中似乎并没有体现。法院判处被告人父母赔偿原告各项费用10.8万元。而覃某因为作案时未满十四周岁,不追究法律责任,对其收容教养3年…

(图源:thewire)

3年收容所加10万块钱,就能抵换一个女孩的性命、一个幸福的家庭。而覃某呢?6年过去了,她现在已经成年,收容期已满,应该隐姓埋名,过上了新的生活…

在网友们看来,这样的结果根本就是在开玩笑,10万块钱换女孩的一条命,心理如此扭曲阴暗的杀人犯却可以重新做人,网友们都认为这样的代价实在太轻…

虽然法院在此之后澄清辟谣,表示这起案件6年前就已下达终审判决,最近并没有再次受理,家长也没有上诉。但是,这同样也证明了,这件事似乎确实是真实发生过的...

于是,未成年人保护再次成为大家议论的焦点,这部本意旨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如今却在很多时候,成为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护身符”。甚至有人说,这样的判决,看上去反而像是在纵容未成年人犯罪!

然而,我们必须承认的一点是,这样的情况不仅出现在中国,在全世界的许多国家,未成年人犯罪都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难题。

人们总是愿意相信,孩子的内心并不像成人那么复杂,但一次次案件却告诉我们,我们永远无法知道,邪恶的种子什么时候在他们的心中生根发芽…

Jon Venables和Robert Thompson,这两个震惊了全英国的10岁男孩,在1993年的时候,将一名两岁的男童带到了偏僻的火车站。

(图源:news)

两个人对这个年幼的孩子进行了长时间的殴打,将电池塞入他的嘴中,用零件猛砸他的头部,还脱光他的衣服,伤害他的生殖器,最后小男孩被两人凌虐致死。

为了掩盖杀人事实,他们将其尸体放在铁轨上,想要伪装成一起意外事故,但最后还是被摄像头记录了一切。

(图源:news)

这两个人成为英国年纪最小的杀人犯,全国对其进行声讨,要求法院公开其信息,并且要重判。最后,法院不堪舆论压力,将刑期改为15年。

但是在欧洲人权法院的帮助下,2001年,两个人便提前出狱,还被赠与了新的身份,隐藏在人群之中,没人知道他们的过去,他们也不必为自己的行为背负任何代价…

(图源:mirror)

曾经震惊整个日本社会的绫濑水泥杀人案,其涉案人员当时均为未成年人。1988年,17岁的日本女高中生吉田顺子被一群高中辍学的学生绑架,囚禁在其中一人的家中。

(图源:wiki)

这群男生,这段时间内不断凌虐顺子的肉体,对其实施轮奸和殴打,还用火烧伤她的脚,逼她跳裸舞,将铁棒和玻璃瓶塞入她的下体等等…

最终,在被囚禁了41天之后,顺子的身体再也无法承受这种折磨,不幸身亡。最后,几名凶手将她的尸体放入汽油桶中,最后倒入水泥…

(图源:rebelcircus)

案件曝光后,整个日本社会都为之震惊,因为几名嫌犯均为未成年人,警方甚至没有公开他们的姓名,法官甚至以嫌犯年龄不足,要求以少年犯身份受审,并且是以伤害致死罪起诉,而不是谋杀…

(图源:wiki)

尽管在社会的呼声下,法院还是加重了刑罚,但是几个人如今也都在几年之后释放,过上了隐姓埋名的生活。

因为这是日本出现的第一起水泥弃尸案,之后还有人开始模仿了这个作案手法,由于影响过于恶劣,日本专门为此修改了《少年法》

其实,法律对未成年人有特别的照顾,我们对此并不难理解。未成年人的心智尚未成熟,无法完全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他们可能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因此也应该给他们一次机会,以免毁掉他们的一生。

但如今我们却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现实,随着时代的发展,网络科技的发达,未成年人接触到的信息越来越多,我们平日总在调侃,现在的小学生谈恋爱、炫富、追星,但这是否也意味着孩子们的心智,可能远比我们预想的要成熟…

(图源:totstoteens)

这时,人们不禁怀疑,单纯以年龄作为分界线,判断一个人的心智,真的合理吗?

实际上,各个国家对于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也是不同的,比如在英国,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是10岁,我们国家是14岁,印度是7岁,而在美国大多数州,是没有最低年龄的,最高的也只有10岁…

所以哪个年龄界线才是最合理的呢?可能只差一天,就是有罪和无罪的区别。这样真的就公平了吗?

也许我们不得不承认,有时候人性的善恶和年龄并没有绝对的关系。生活中,我们偶尔也会听到某些孩子开玩笑,说自己杀人不犯法。

(图源:waukeshacriminalattorneys)

只不过这个玩笑并不好笑,因为事实向我们证明了,人们提供的所谓的“保护”,可能真的会变成一块免死金牌,给予他人作恶的资本。

盗窃、霸凌、强奸、杀人、纵火,这些让人厌恶憎恨的词语,一次又一次和孩子们连在了一起,“他还是个孩子”成为了人们最不愿听到的辩解理由。

而这种保护,对于被害者来说,也成为了极大的不公。因此许多人认为,也许有的错误就是不应该被原谅的。即便年龄小,但如果生性本恶,毫无悔改之心,那也应该让他们为自己的恶劣行径付出代价!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放弃,恰恰相反,这说明我们现在做的还不够,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必须坚持下去,关心他们的身心成长,因为他们才是世界的未来和希望。

(图源:jellytelly)

是的,我们不应该低估人性的恶,但我们更不应该忽视人性的善。正因为知道“恶”是多么的可怕,我们才懂得守护住孩子们心中的那份善良,是多么的重要。

Source:

https://en.wikipedia.org/wiki/Defense_of_infancy

https://en.wikipedia.org/wiki/Murder_of_James_Bulger

https://en.wikipedia.org/wiki/Murder_of_Junko_Furu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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