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百日攻坚——交警运政联手给摩托车维修经营店“打预防针”

平日里,小伙伴们不时会看见电动车乱停乱放甚至揽客,偶尔大半夜还会被刺耳的轰鸣声惊醒……这不,为了预防和减少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摩托车管理,营造畅通、和谐、有序、平安的道路交通环境,10月8日至10日,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抽调民警与麒麟区交通运政管理所工作人员组成联合工作小组,对麒麟区、开发区内的15家摩托车修理店铺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经营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排气管、响笛等配件产品,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维修摩托车和电动车,是否存在拆除消音器、安装响笛等非法改装摩托车等行为。

走访排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对店铺的营业执照、法人姓名、联系方式、经营地址等相关情况进行全面登记,并与销售、维修人员进行交流,全面了解摩托车维修和配件销售情况。经排查,大部分店铺都只办理了工商部门的《经营许可证》,未到运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部分店铺还存在无证经营的情况;大部分摩托车修理店铺的修理范围包含摩托车和电动车,但多数是以修理电动车为主,其中有两家店铺内存有其它车辆上拆换下来的高噪音排气管(响管)。检查人员督促无证经营和尚未到交通运政管理部门备案的维修店主尽快办理《经营许可证》并到交通运政管理部门备案,禁止维修店铺将高噪音排气管(响管)用于车辆维修及改装。

此外,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还向维修店主和从业人员详细说明了维修改装摩托车、电动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非法改装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教育店主和从业人员进一步提高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做到依法依规经营。

延伸阅读

什么是非法机动车改装?

非法机动车改装,即对车辆的外观、动力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进行非国家法律允许及非厂商同意的超出原车设计标准的改装,包括更换关键部件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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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观改装:主要表现为外观造型夸张,加装超长的车尾支架(可放下与地面摩擦,产生火花),车身颜色特别。

2、改造灯光:更换车辆的大灯、转向灯、尾灯,加装车身灯饰,使用的灯光超亮、灯光颜色特殊、灯光闪烁。

3、改装排气:更换排气筒、改装排气筒,使摩托车噪音明显增加,部分排气筒造型、颜色夸张。

4、改装摩托车喇叭:更换摩托车的标准喇叭,大幅增大鸣笛分贝,并能模拟特殊的声音,如警笛、大货车汽笛等。

友情提示

非法改装是不允许的,但是有些部位的改装是允许的,比如高性能的火花塞,合格的疝气大灯,车身上的贴纸,车把护手,牌照框,改色,LED等。机动车在改装前,须到车辆登记部门申请更改机动车信息,经批准后才能进行改装。擅自非法安装大排量、大噪声的排气管,加设高分贝汽车喇叭等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来源:曲靖交警微发布

▍综合编辑:曲靖网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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